辽宁省省长质量奖是省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奖项,授予质量管理绩效卓越、自主创新能力强、市场竞争力处于省内领先地位,对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各类组织。辽宁省省长质量奖分设省长质量奖金奖和银奖,其中金奖不超过3个,银奖不超过7个。
本届省长质量奖申报对象和条件为在辽宁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合法生产经营5年以上;符合国家产业导向、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质量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质量管理体系健全且运行有效,实施卓越绩效管理,建立持续改进、追求卓越的质量文化,质量意识和创新能力强;具有卓越的经营业绩和突出的社会贡献;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依法诚信经营,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广泛的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的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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