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密云区支持企业发展办法(试行)》(密发改〔2022〕126号)文件的支持条件和要求,重点支持符合我区功能定位和“两区”建设的医药健康、智能制造、生态环保、气候经济、通用航空、文旅体农融合发展方向,并在我区纳税纳统、综合评价突出且无安全生产事故、无严重失信行为记录的企业。不支持在本区从事房地产开发、建筑施工和数据中心的企业。
依据《密云区支持企业发展办法(试行)》第二章企业发展资金支持部分“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六条”内容给予资助。
第二十三条 鼓励发明创造
对上一年度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包括通过PCT及其他途径在境外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专利奖励金额不高于其获得专利权所缴纳的官方规定费用的50%。同一专利获多个国家(地区)授权的,最多奖励5个国家(地区)。同一企业年度获得本项奖励金额不超过50万元。
第二十四条 鼓励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
对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的企业,给予不超过3万元一次性奖励;通过“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北京市知识产权示范单位”“北京市知识产权试点单位”认定的,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5万元、1万元一次性奖励。
第二十五条 鼓励高价值专利
对获得中国专利奖的企业,按照金奖30万元、银奖20万元、优秀奖1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北京市发明专利奖的企业,按照特等奖20万元、一等奖10万元、二等奖5万元、三等奖3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第二十六条 鼓励知识产权质押贷款
对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按照实际支付利息额的50%给予每家企业每年不超过20万元的贴息奖励,每家企业最多支持3年。
此次申报全程网上办理,申报企业按照申请事项准备相应文件,盖章后扫描,全套电子版申报材料以申报企业名称命名,发送至邮箱myzscq@126.com。
(一)鼓励发明创造
1.申报条件
(1)授权公告日在2022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登记地址在密云区的国内发明专利和国外发明专利;
(2)专利具有多个权利人的,第一权利人必须在密云区登记注册;
(3)专利权权属明确,无专利纠纷;
(4)通过专利权转让获得专利的,不予奖励。
2.申报材料
(1)《密云区支持企业发展办法(试行)知识产权政 策申报表》;
(2)发明专利授权证书;
(3)申报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申报企业获得专利权所缴纳的官方规定费用的缴费凭证;
(5)专利权人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须提供其他专利权人“确认同意申报企业申请本项资金,并同意资金拨付给申报企业”的《声明》,并加盖公章;
(6)国外发明专利还应提供专利授权证书、缴费凭证中文翻译文本并加盖公章。
(二)鼓励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
1.申报条件
(1)在2022年度被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北京市知识产权示范单位”“北京市知识产权试点单位”的企业,符合申报范围要求即可申请相应资质的奖励;
(2)在2022年度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29490-2013)国家标准认证的企业,符合申报范围要求即可申请相应额度的奖励。
2.申报材料
(1)《密云区支持企业发展办法(试行)知识产权政 策申报表》;
(2)申报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申报企业取得《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北京市知识产权示范单位”“北京市知识产权试点单位”认定文件。
(三)鼓励高价值专利
1.申报条件
(1)在2022年度获得中国专利奖金奖、银奖、优秀奖或者获得北京市发明专利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企业;
(2)获奖专利登记地址必须在密云区;
(3)获奖专利具有多个权利人的,第一权利人必须在密云区登记注册;
(4)获奖专利权属明确,无专利纠纷。
2.申报材料
(1)《密云区支持企业发展办法(试行)知识产权政 策申报表》;
(2)申报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申报企业获得中国专利奖、北京市发明专利奖获奖证书或奖项授予文件;
(4)专利权人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须提供其他专利权人“确认同意申报企业申请本项资金,并同意资金拨付给申报企业”的《声明》,并加盖公章。
1.申报条件
(1)申请人通过自有专利、商标质押方式获得银行贷款,并在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期间还清本息;
(2)出质的专利、商标必须权属明确,法律状态有效,无知识产权纠纷,登记地址在密云区;
(3)出质的专利具有多个权利人的,第一权利人必须在密云区登记注册;
(4)出质专利应与申报企业的主营业务具有相关性并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质押登记手续。
2.申报材料
(1)《密云区支持企业发展办法(试行)知识产权政 策申报表》;
(2)申报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出质专利的专利授权证书、出质商标的商标注册证;
(4)国家知识产权局质押登记通知书;
(5)与银行、担保机构、评估机构签订的借款合同、质押合同等贷款相关合同以及专利评估报告等相关文件;
(6)放贷凭证、还贷凭证和利息支出凭证等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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