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艺术基金章程》有关规定,《南京艺术基金2023年度资助项目申报指南》将予以发布,现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时间、程序和材料
(一)申报条件
“舞台艺术创作”、“美术创作”、“文学创作”、“传播交流推广”四类资助项目,申报主体需同时具备的申报条件不尽相同,请各申报主体认真查阅南京艺术基金申报指南。
(二)申报时间
南京艺术基金2023年度资助项目申报时间为2023年4月6日至2023年5月15日。南京艺术基金管理办公室在申报期内受理项目申报,并提供相关咨询服务,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程序
1.申报主体可自行登录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网站(http://wlj.nanjing.gov.cn/),下载查阅《南京艺术基金2023年度资助项目申报指南》,详细了解资助对象、资助范围、资助方式等。
2.申报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njysjjbgs@163.com,纸质材料(一式七份装订成册)于2023年5月15日前报送至南京艺术基金管理办公室,联系人:黄晓雨,电话:025-83190810、15951812762。
3.南京艺术基金管理办公室将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
申报项目进行核查。符合相关规定的予以受理;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提供申报材料不全的不予受理。
(四)申报材料
请各申报主体根据申报主体和项目类型,认真查阅《南京艺术基金2023度资助项目申报指南》,严格按要求填报申报材料。
二、具体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积极进行宣传发动,详细介绍南京艺术基金制度、特点、申报条件、申报方式和申报注意事项,组织动员各类艺术单位和广大艺术工作者高质量、高水平地申报艺术项目。同时,认真做好项目审核汇总,按时报送申报材料。
各项目申报咨询联系人和电话:
1. 舞台艺术创作类联系人:黄晓雨,电话:15951812762;
2.传播交流推广类联系人:黄晓雨,电话:15951812762;
3.美术创作类联系人:孙胜男,电话:13260808072;
4.文学创作类联系人:鞠亚明,电话:18951026633。
南京艺术基金管理办公室
2023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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