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各有关部门,延安高新区管委会、延安新区管委会、南泥湾开发区管委会,延安大学、延安职业技术学院,各县(市、区)科技局(教科体局),安塞高新区管委会、黄陵高新区管委会,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创新体系和创新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延市发〔2021〕3号)文件精神,根据《延安市科技创新研发平台管理办法》(延市科发〔2022〕35号)有关规定要求,进一步推动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促进科技成果产出,加快我市各科技创新研发平台建设,提升我市创新能力和创新体系建设,现就征集2023年度延安市科技创新研发平台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类别
此次征集类别包括重点实验室建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科技创新团队建设以及众创空间建设。
二、申报程序
各类科技创新研发平台通过网上在线方式申报,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主体登录《秦创原(延安)创新促进中心公共服务平台》创新平台认定系统(网址:http://pt.kjj.yanan.gov.cn)进行网上申报,未经网上申报和推荐的项目不予受理。
1.平台申请人按照拟申报的类别,在线填写相应申报材料,提交申请单位,经单位审核提交主管部门。
2.主管部门逐级审核、筛选、填写推荐意见,提交市科技局。
3.通过审核的平台,申请人通过系统打印书面申报材料,所有书面材料一式3份,A4纸打印,不需另行加装、制作其它材质封面,盖章后统一报送市科技局。
三、受理时间
平台的申报和推荐,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超过时限规定的将不予受理。
系统填报时间:2023年4月10日9:00至2023年6月9日17:00。
材料报送时间:2023年6月12日9:00至2023年6月16日17:00(节假日除外)。
四、申报要求及其他事项
1.申报单位、参与单位、负责人及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申报单位及负责人在申报时须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作出信用承诺。
2.申报单位及参与单位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甚至弄虚作假。如发现信息不实,将取消申报资格并影响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的科研信用等级。
3.原则上已组建各类创新平台负责人不得另行申请组建其他创新平台;且同一平台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创新平台。
4.对于新认定首次进行评估获得优秀、良好及合格等次的市级科技创新研发平台,市科技局将给予5万元-20万元后补助奖励;同时将平台纳入常态化管理,每三年进行一次评估,对评估获得优秀等次的,给予一定经费的后补助奖励。
五、联系方式及报送地点
技术支持链接:http://pt.kjj.yanan.gov.cn/help.html
业务联系人:曹文静 武春艳 联系方式: 0911-7090920
报送地点:延安新区为民服务中心1号楼920室
延安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4月7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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