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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2023年海南省“陆海空”航天领域专项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07日 17:58:47 发布部门:海南省科学技术厅 收藏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总书记关于建设航天强国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海南省“陆海空”科技专项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围绕海南省航天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实际需求,海南省航天技术创新中心(以下简称“航天创新中心”)按照《海南省航天技术创新中心章程》《海南省航天技术创新中心发展规划》,现发布《2023年海南省“陆海空”航天领域专项申报指南》,请各相关单位根据指南要求进行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要求

  (一)申报范围

  详见附件1《2023年海南省“陆海空”航天领域专项申报指南》。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申报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海南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或中央在琼单位,不受理个人申报。

  (2)申报单位运行管理规范,具有与项目实施相匹配的基础条件,财务状况良好,有研发经费投入,具有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等匹配条件。

  (3)申报单位应按本指南中规定的内容和申报要求申报,申报书需明确可考核的目标和指标。

  (4)申报单位应根据本指南中规定的内容、申报要求合理编报项目经费预算,经费预算不合理的申请将不予受理。项目经费(含配套资金)按照“专款专用,单独核算”的原则进行管理和使用。配套资金原则上为申报单位自有货币资金,不能以其他各级财政专项资金或固定资产作为项目配套资金。配套资金应足额到位,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开支范围要与项目科研活动相关,并符合国家政策,合理支出。项目验收时,配套资金支出不足任务书约定80%的,按验收“不通过”处理。

  2.项目负责人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项目负责人为在职人员,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熟悉本领域国内外技术和市场动态及发展趋势,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应与项目牵头申报单位一致。

  3.其他条件

  (1)项目研发、产业化示范或应用应在海南省区域内。

  (2)项目实施需要试验或示范基地的,需提供自有产权或租赁、合作的科研基地的证明材料,包括产权证、租赁合同、合作协议及土地的红线图等。

  (3)临时聘请或合作的研发人员,需提供临时聘请或合作的证明材料。

  4.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支持

  (1)已获得国家、省、市科研项目支持且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

  (2)有知识产权权属纠纷的项目。

  (3)影响社会协调发展、不符合国家节能降耗方向及环境保护政策的项目。

  二、申报材料

  (一)牵头申报单位与合作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应提交合作协议。协议应明确合作各方的合作方式、任务分工、知识产权归属、经费分配、收益分配及预期目标等内容,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申报的合作事项应与合作协议相关内容一致。

  (二)项目组成员中如有申报单位以外的人员(包括研究生,但不包括境外人员),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合作单位。

  (三)申报单位为企业的,申报项目时应按要求提供相关财务佐证材料。

  (四)申报单位需提供法人资质证照(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信用代码证。

  (五)申报项目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合理编报项目经费预算,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后,取消项目申报单位5年内的申报资格,已获立项的作取消立项或实施终止处理,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记录不良信用并通报。

  三、申报方式及流程

  采取线下申报方式,其流程为:

  (一)申报人仔细阅读申报通知,下载相关附件材料。

  (二)申报人填写申报书前,应仔细阅读有关填写说明,并按要求认真填写,务必完整、准确、有效。

  (三)项目负责人应在申报书规定栏目中签章,申报书封面、承诺书、申报单位与合作单位协议及相关材料应加盖公章。未在规定栏目签字或未在规定材料盖章的申报材料不予以受理。

  (四)纸质申报材料(详见附件2)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左侧装订成册,材料书脊打印“2023年海南省‘陆海空’航天领域专项申报材料—单位名称”。采用硬皮纸封装胶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电子版申报材料需提供可编辑word版以及签章完整的pdf版扫描件。

  (五)提交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及电子版(U盘一个,同一单位申报多个项目的汇总至一个U盘),所有提交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留备份。

  四、申报时间及地点

  (一)申报时间:2023年4月7日-2023年5月24日18:00时截止(截止日期以材料寄出日期为准),节假日除外。

  (二)报送材料地点:海南省文昌市文城镇滨湾路文昌国际航天城产业服务中心1号楼A401;收件人:张卓婕茜,电话:0898-36887107、17724524659。

  五、其他事项

  (一)获得立项的项目将在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官网进行公示,未立项的项目将不再另行通知。

  (二)如对申报事项有疑问,可咨询海南省航天技术创新中心科技发展部。联系人:邱南,电话:0898-36887107、 18608998958;邮箱:qiunan@hn-atic.com。

  特此通知。

附件下载
附件1:《2023年海南省“陆海空”航天领域专项申报指南》.doc
附件下载
附件2:《2023年海南省“陆海空”航天领域专项申报书》.doc
(责任编辑:zhangcong)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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