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推动商务领域居民生活服务业加快发展,根据《广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商务规字〔2022〕3号)和《广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加快推进商务领域居民生活服务业品质化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穗商务规字〔2022〕5号),现组织开展2023年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居民服务业专题(2022年度商务领域居民生活服务业扩大规模奖励)申报工作。
请各区商务主管部门按照《2023年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居民服务业专题(2022年度商务领域居民生活服务业扩大规模奖励)申报指南》(详见附件)有关要求,发动辖区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
申报企业请于2023年4月20日至5月5日期间将申报材料提交至各区政务中心。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对区政务中心移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在广州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上核准确认,于2023年5月15日前将初审意见、初审汇总表和一式2份企业申报材料报送至我局(特种商业处)。
特此通知。
广州市商务局
2023年3月31日
原文链接:
免责声明:
本站(华夏泰科)部分信息来源于有关部门官方公示信息,本站进行整理发布,如果信息涉及侵权,请提供权属证明,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
TOP
客服
电话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