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根据《深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府规〔2018〕12号)、《深圳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商务规〔2020〕2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将会展业发展扶持计划(2021年度市外国内展会重点扶持计划资助项目)拟资助计划予以公示,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项目持有异议的,请在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我局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申报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提出异议的,我局将不予受理。
咨询投诉:服务贸易处,88103187
监督处理:综合法规处,88107059
传真:88107008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号
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12楼
邮编:518035
特此通知。
附件:会展业发展扶持计划(2021年度市外国内展会重点扶持计划资助项目)拟资助计划项目一览表
深圳市商务局
2023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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