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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黄石市星创天地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07日 08:59:52 发布部门:黄石市科学技术局 收藏

  各县(市、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星创天地运行管理,优化农村创新创业环境,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依据《黄石市星创天地备案管理实施方案》,经研究,市科技局决定开展2023年度黄石市星创天地绩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2022年以前已备案的市级星创天地(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评价程序

  1.企业自评。星创天地运营单位填写《绩效评价基本信息表》(附件2),按照要求签字、盖章后,于4月14日前将材料报送至所在地县(市、区)科技局。

  2.县(市、区)科技局初评。各县(市、区)科技局对各单位提交的《绩效评价基本信息表》进行内容真实性和规范性审核,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并结合现场核查等方式,对各星创天地给出“优秀”、“合格”、“不合格”的绩效考评意见,其中推荐“优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地区星创天地总数的30%。并于4月21日前将签订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的《绩效评价基本信息表》纸质材料报送至市科技局。

  3.市科技局复审。市科技局对提交的《绩效评价基本信息表》内容的真实性和规范性进行复核,并抽取绩效初评意见在“合格”档次及以上的市级星创天地进行实地核查。市科技局根据实地核查情况及绩效初评意见进行综合评判,确定最终评价等次。

  三、绩效评价结果运用

  市科技局对绩效评价为“优秀”的市级星创天地,优先推荐申报省级星创天地。对绩效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星创天地,视情给予一年整改期或直接退出备案管理。

  四、有关要求

  请各星创天地运营主体遵循诚实守信原则,如实填报《绩效评价基本信息表》,各县(市、区)科技局要加强督促指导和审核把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直接评价为“不合格”:

  1. 运营主体已注销;

  2. 在绩效评价工作中弄虚作假、虚报瞒报考评信息的;

  3. 运营主体主动提出退出备案;

  4. 非客观原因不能按期提供《绩效评价基本信息表》;

  5. 有其它违纪违法行为的。

  五、联系人及电话

  柯文柱  0714-6231981

附件下载
1. 2023年参评星创天地名单.docx
附件下载
2. 绩效评价基本信息表.docx

  黄石市科技局

  2023年4月6日

(责任编辑:zhangcong)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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