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服务机构:
为做好东莞市2023年智能机器人产业链建设工作,加快培育智能机器人产业集群,我局向社会公开遴选咨询支撑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东莞市2023年智能机器人产业链咨询支撑机构。
二、项目内容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培育发展战略性产业集群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东府〔2021〕10号)《东莞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东府办〔2021〕60号)和《东莞市重点产业链“链长制”实施方案》(东制造强市办〔2023〕1号)等要求,结合东莞市智能机器人产业链的实际,协助摸清产业链供应链长板和短板,对进一步明确产业发展方向及招商重点,以及针对产业链断点、堵点、痛点等研究提出工作建议。协助开展产业链建设工作,组织举办产业链合作对接活动,开展编制产业链调研报告、行动方案等。
三、遴选方式
符合申报条件的机构自愿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由我局按照有关规定组织遴选,择优确定。
四、报名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有相对固定的办公场所;
(四)熟悉东莞市重点产业链“链主”管理政策要求,掌握我市智能机器人产业链的最新发展动态;
(五)长期致力于智能机器人、高端装备制造行业的研究及产业化工作;
(六)曾参与国家智能制造示范、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等相应工作,与我市智能机器人相关企业有较深入合作,能对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起到协调作用;
(七)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申报文件
(一)机构概况。包括但不限于机构设置情况、团队人员基本情况、相关工作业绩等;
(二)服务工作方案。服务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方案的理解、项目目标、人力投入、保障措施等;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四)其他可以佐证机构的资质、专业能力、业绩等情况的相关材料。
申报材料统一采用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必须编制页码、目录,按申报要求排序统一装订成册(胶装),加盖公章(含骑缝章)。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请各申请单位于2023年4月10日下午下班前,将申报文件一式三份(附电子版)送达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装备工业科),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机构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报名资格。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4月4日
(联系人:湛得安,联系电话:22328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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