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及《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粤工信规字〔2022〕3号)相关规定,处于有效期内的广州市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须于每年4月30日前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的“企业信息-年度信息更新模块”更新企业信息,未及时更新企业信息的,取消其复核资质。
请上述企业按照认定的最高层级,按时完成年度信息更新报送工作,并对报送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请各区相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积极跟进本项工作,做好跟踪服务及监督检查。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4月6日
(联系人:陈雪薇、张良,联系电话:83123826、83123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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