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工信主管部门,各相关企业:
为做好2022年度的南昌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以下简称技术中心)评价工作,根据《南昌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版)》(洪工信规〔2020〕1号)和《南昌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试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年度和范围
评价基准年度:2022年度
评价对象范围:109家技术中心,名单详见附件。
二、评价程序和要求
(一)材料报送。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工信主管部门要积极组织辖区内技术中心所在企业开展评价工作。企业根据《南昌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试行)》的要求,将评价材料(WORD电子版、PDF电子盖章版)经各地工信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于7月31日前报送至市工信局科技科。逾期未上报评价材料的技术中心视为自动放弃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资格。
(二)组织考评。市工信局组织专家对上报的评价材料进行综合考评,考评方式包括第三方资料核实、函询等。
(三)公布结果。市工信局将及时发布评价成绩,对评价优秀的技术中心进行表彰,对评价不合格的技术中心予以撤销。
三、评价材料和要求
(一)《南昌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作总结》(详见《南昌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试行)》附件3)。
(二)《南昌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详见《南昌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试行)》附件2)。
(三)申报企业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承诺书。
四、其他要求
(一)技术中心所在企业发生更名、重组等重大调整的而尚未报市工信局备案的,请企业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市工信局将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二)技术中心评价材料的内容和数据应真实可靠。对提供虚假材料的,经核实后,撤销市级技术中心资格且三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市级认定。
联系方式:市工信局科技科 83884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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