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淳安县人民政府关于“抢先机、拼经济”实现开门红的实施意见》(淳政发函〔2023〕1号),县生态产业和商务局联合国网供电公司对各规上工业企业所提供的奖励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现将第一批拟兑付奖励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4月4日至2023年4月12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项目持有异议的,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须加盖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受理部门:县生态产业和商务局效能办
联系人:严小平
地 址: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651号
邮 编:311700
电 话:0571-64812901
淳安县生态产业和商务局
202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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