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博士后管理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加快新时代博士和博士后人才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粤组通〔2017〕46号)、《关于开展2023年广东省博士工作站新设站遴选推荐及有关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经我市评审推荐、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同意在我市20家单位(名单详见附件1)设立广东省博士工作站。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博士工作站建设
(一)抓紧建章立制。
新设站单位应按照博士工作站建设目标要求,抓紧制定切实可行的建设规划、实施方案以及管理细则,明确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管理人员,建立管理制度,推进博士工作站建设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二)集聚博士人才。
新设站单位应认真做好人才的引进、培养和使用工作,不断壮大博士人才规模,着力加强创新能力培养,逐步在产学研结合实践中培养打造一支富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青年博士人才队伍。
(三)及时探索总结。
新设站单位要认真分析建站中的问题和困难,不断创新探索,及时总结积累经验,努力建设一支素质好、水平高、服务强的管理人员队伍。
二、加强资金使用监督
根据《广州市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新时代博士和博士后人才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穗组通〔2019〕42号),市财政对获批设立的广东省博士工作站予以建站补贴50万元。建站补助经费原则上主要用于科研设备和材料购置、科研课题、人才引进和培养、团队建设、科技咨询服务与项目培训、学术交流、差旅及其他与设站单位所开展项目相关的科研项目支出。各设站单位要加强对补助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优化日常服务管理
各区、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所属博士工作站的服务管理,加大投入力度,完善落实博士工作站的配套措施,加大对博士工作站制度建设、政策落实和保障措施的指导力度,切实提高服务管理水平,为打造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人才高地集聚一大批青年优秀博士人才。
请各新设站单位根据广东省博士工作站牌匾样式自制牌匾(样式要求见附件2)。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3日
(承办处室: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联系人:夏冰,联系电话:020-83724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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