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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公开遴选2023年度制造业企业情况综合数据采集业务服务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04日 17:28:07 发布部门: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收藏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2023年度制造业企业情况综合数据采集工作,现向社会公开遴选2023年度惠州市制造业企业情况综合数据采集业务服务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3年度制造业企业情况综合数据采集业务服务项目。

  二、项目服务内容

  (一)开展月度、临时性企业数据审核,累计不少于5052家次企业数据;其中,月度采集企业数量不低于401家、月度重点企业采集数量不低于30家的在线企业数据审核。

  (二)面向县(区)、镇(街)企业数据采集工作机构和企业提供现场或非现场(电话、网络、信函、视频等形式)业务指导等服务。

  (三)举办为期1天、参会人数约30人的县(区)企业数据采集工作现场业务培训会,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组织报名、安排参训人员食宿、落实培训场地和设备等会务,负责编印培训资料和现场培训授课等培训所需的事项。

  (四)配合我局赴县区开展实地调研检查工作。

  (五)月度数据采集任务结束后每月定期形成简要报告,及撰写不少于3份季度企业运行分析材料、1份绩效报告;结合企业采集数据及实地调研情况视要求撰写不少于2份调研报告。

  (六)提供宏观经济、产业等相关信息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国家、省层面刊物及有关机构数据库)。

  三、项目服务期限

  一年

  四、项目有关要求

  (一)3份季度企业运行分析材料应于7月15日、10月15日和次年1月15日前完成;1份绩效报告应于次年4月底前完成;视要求撰写不少于2份调研报告。

  (二)如数据审核的实际制造业企业数量超过5052家次,服务机构保证按照规定时间完成数据审核任务,该费用已包含在服务费用报价中。申报时须提交承诺。

  (三)服务机构所负责审核的企业情况综合数据须经市工信局、省工信厅认可并审核通过。

  (四)服务机构应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提供完整的服务。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应与采购人联系沟通及汇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五)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形成的有关调查材料,应整理成册归档,以便采购人调阅。并配合采购人做好评审(验收)资料保管和审计等检查工作。对执行本项目业务过程中知悉的企业商业秘密严加保密,不得将其知悉的商业秘密和企业提供的资料对外泄露。

  五、报价要求

  本项目采购金额最高不超过23万元,按固定总价方式报价。报价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机构完成本项目所有服务、工作、义务等所需的人工、材料、管理、交通、通信、场地、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项目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六、遴选方式

  符合报名条件的单位自愿报名并按要求提交材料。我局根据有关规定组织评审,择优确定服务机构。

  七、报名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惠州市内登记注册的法人单位。

  (二)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2020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不良业绩、无不良信用记录。申报时须提交承诺。

  (四)2020年以来承接过党政部门数据处理分析、信息收集、经济分析或政策研究等服务内容的项目。以委托协议或合同为准。

  (五)项目团队必须具备经济管理、会计、大数据、统计学或具有从事数据处理分析工作经验的人员负责本项目的全程指导或审核工作。为保证项目完成的质量,项目服务团队人数不少于6人,且应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项目组成员中硕士及以上学历人数≥2;②项目组成员高级职称的人数≥2人。

  八、申报文件

  (一)申报单位概况。包括但不限于:机构设置情况,机构相关工作资质、业绩,服务团队人员学位、学历、职称、相关工作经验等情况。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

  (二)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现场业务培训、非现场业务指导和开展、在线企业数据审核报送和等工作的人力投入、进度安排、管理机制、保障措施等。

  (三)其他可证明具备更好满足本项目服务内容和要求的能力等材料。

  九、申报要求

  (一)上述第八部分所提文件材料,统一采用A4纸张规格排版,编制页码(可手写),装订成册(胶装,不可使用非纸类封皮和夹套),一式3份(一正本两副本)。

  (二)册子首页、尾页各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加盖骑缝章;涉及承诺内容的页面,加盖单位公章。

  (三)提供册子WORD格式的电子版,用U盘刻存,1份。

  (四)册子及U盘使用纸质材料密封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注明申报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号码。

  (五)报名时另行提供符合报名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

  (六)申报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报名或评审资格;

  (七)申报单位将申报文件于报名截止时间前送我局(运行监测与综合分析科),逾期不予受理。

  十、其他事项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4月12日下午17:00时。

  (二)报名地点:惠州市惠城区惠州大道江北段43号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1307办公室(运行监测与综合分析科,联系电话:2873830)。

  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4月4日

(责任编辑:zhangc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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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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