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现开展龙岗区“支持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园区)建设”扶持的申报受理工作,具体如下:
一、扶持范围
自2019年以来获批(评)国家级、省级、市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园区)并在获得相关扶持资金的当年或第二个会计年度内提出申请的统一运营企业。
二、资助标准
对获批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的运营企业,一次性奖励不超过200万元,对获评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园区的运营企业,一次性奖励不超过100万元,对获评市级电子商务示范园区的运营企业,一次性奖励不超过50万元。同一主体,获批上述三项荣誉的,按就高原则给予奖励。
三、申报时间
2023年4月4日-4月23日,逾期视作放弃申报。
四、申报方式(分为两部分)
第一步:“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申报流程
企业登录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cyfw.lg.gov.cn)并注册账号(已注册可直接登录),然后在首页导航栏选择“项目申报”——“产业资助”,在业务类别中选择【支持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园区)建设】栏目,然后选择本项目进入申报。
需要提交的申报资料如下:
(一)申报表格
由系统自动生成,无需企业填写和上传。
(二)营业执照
企业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以PDF格式文件进行上传。
(三)有关证明
提供国家、省、市电子商务示范基地有关证明文件,以PDF格式合并成1个文件进行上传。
(四)企业信用报告
企业注册登录“深圳信用网”(网址:https://www.szcredit.org.cn),下载企业信用报告(完整版),以PDF格式文件进行上传。
(五)企业近两年纳税证明
企业可自行从税务系统中导出,以PDF格式文件进行上传。
(六)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以PDF格式文件进行上传。
(七)名称变更材料(非必需)
如企业在近年发生了名称变更,请将有关证明材料的电子版上传。没有变更的,则不需要提供材料。
第二步:“广东政务服务网”申报流程
(一)待“第一步”预审通过后并收到“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发的短信通知,请在平台下载带水印的PDF文件资料。
(二)企业登录(网址:https://www.gdzwfw.gov.cn/广东省切换→深圳市→龙岗区→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选择“支持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园区)建设”,点击“在线办理”,按要求上传带水印的电子版资料,同时根据“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推送的短信要求的规定时间内,将纸质版资料提交到龙岗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五、书面申报材料提交方式
(一)企业在申报平台填报所有材料后,请等待审核。
(二)审核不通过将会驳回,经办人手机将收到短信提示,请按系统提示及时进行修改完善并重新提交。
(三)企业收到“已通过线上终审”短信通知后,请登录平台下载系统自动生成的带水印的申报书(需每页盖公章)。
注:只有通过审核的申报书才带有水印,为有效件。还在审核中的申报书没有水印,请勿下载打印。
请企业在收到“已通过线上终审”短信通知后,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材料,申请表作为封面,胶装成册,加盖骑缝章。书面申报材料请(单面)打印,清单如下(一份):
1.申报书(必须带水印),申报书中包括了申请表格、营业执照、有关证明、近两年纳税证明、企业信用报告、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和名称变更材料。
2.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带现场,验原件)。
提交地址:
深圳市龙岗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龙翔大道8033-1号龙岗区政务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755-28949253)
六、注意事项
(一)扶持项目咨询电话:0755-28948935、0755-28948107;平台技术支持QQ:2972069207,电话:0755-22740447。因涉及企业较多,请企业按申报系统流程操作即可,如电话繁忙请谅解。
(二)申报时间(2023年4月4日-4月23日)指企业登录并填报申请材料的时间,不含后续的修改以及提交纸质材料时间。但纸质材料必须在审核通过的5个工作日内提交。
(三)申报期结束后,我局将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后续工作,拟资助的企业名单将在我局网站上公示。
温馨提示:我局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企业代理资金扶持申报事宜,不接受第三方单位代为申报,请企业自主申报。我局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我局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向我局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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