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苏州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鼓励和规范苏州市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苏府〔2018〕98号)规定,苏州市农学会设立苏州农业科技奖,现予公布。
1、奖励名称:苏州农业科技奖;
2、奖励范围:全市农业科学技术进步和创新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
3、奖励章程:《苏州农业科技奖奖励办法(试行)》《苏州农业科技奖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4、资金来源:社会捐赠、资助及苏州市农学会自有资金等;
5、设奖时间:2023年5月;
6、设奖者:苏州市农学会;
7、承办机构及其负责人:苏州市农学会,姜红卫;
8、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顾俊荣,19901459205。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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