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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征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专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03日 17:50:24 发布部门:天津市科学技术局 收藏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新动能引育决策部署,量质并举壮大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企”)集群,进一步扩充我市高企认定评审专家队伍,提升高企认定评审水平,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关于创新能力评价的要求,市高企认定办现面向全市征集高企认定评审技术专家及财务专家,具体通知如下:

  一、专家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资格,并在中国大陆境内居住和工作。

  (二)技术专家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并具有《技术领域》内相关专业背景和实践经验,对该技术领域的发展及市场状况有较全面的了解。财务专家应具有相关高级技术职称,或具有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资格且从事财税工作10年以上。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办事公正。

  (四)了解国家科技、经济及产业政策,熟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有关要求。

  二、入库步骤

  (一)用户注册。专家本人通过“天津市科学技术局”网站登录“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s://xmgl.kxjs.tj.gov.cn)(跳转至“天津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按说明进行用户注册。专家注册时选择工作单位,如果在系统中没有查到工作单位,则说明单位尚未完成注册,请联系单位管理员完成单位用户注册。专家注册信息提交后,需由工作单位启用该用户,才能登陆系统填报专家信息。如专家本人曾注册过专家账户或申报过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可直接使用已有账号登录,无需再次注册,如忘记用户名或密码,可联系本单位管理员通过“单位管理员”账户找回。

  (二)专家信息填写及单位审核推荐。专家本人登录后进入“科技专家”页面,请按页面要求详细填写专家信息,填写完成后提交至单位审核。单位管理员使用单位用户登录系统进行审核推荐,通过后即提交至市科技局,专家可通过系统查询是否入库,在本次专家征集结束后,高企专家库将实行常年受理申请、定期分批公示的入库方式。

  特别注意:本次高企认定评审专家请于5月30日前完成入库申报。新注册技术专家务必在“专家技术信息”部分填写“高新技术领域”,并填写到三级技术领域;已在系统注册过的技术专家可在“专家技术信息”部分完善“高新技术领域”三级技术领域。高企专家库实行常年受理、定期分批公示的入库方式,欢迎广大科研人员积极申请。

  三、专家培训

  专家须参加市高企认定办组织的专家培训,同时,市高企认定办将对未参加过培训,或长期未参加评审的专家进行整理,符合入库条件后重新进入专家库,才能参与高企评审工作。

  四、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天津市科学技术局 高新技术处 022-58832971

  技术支持:天津市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 022-23106167

附件下载
1.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doc
附件下载
2.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doc

  2023年4月3日

(责任编辑:zhangcong)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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