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数字苏州建设的意见》和《数字苏州建设2023年工作要点》,加快我市软件人才培养,加强产业发展智力支撑,现开展苏州市软件产业人才培训基地试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对象
在苏州市境内依法设立的具有相应培训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包括高等院校、企业、行业协会、培训机构等。
二、试点内容
1. 形成培育特色。试点单位围绕软件(含人工智能、大数据、软件等数字技术,下同),立足自身优势,明确培育方向,扎实开展软件人才培育。
2. 完善培育课程。建立有完整的软件人才培育课程和师资力量。
3. 提升建设效果。试点期间内,完成以下软件人才培育工作之一:
(1)完成不少于1000人的软件人才培育,其中不少于500人需在苏工作并缴纳社保;
(2)完成不少于300人的软件人才培育,其中不少于100人需在苏工作并缴纳社保,并通过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3)完成不少于300人的软件人才培育,且不少于50人次取得软件方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鼓励校企联合开展软件人才培训,完成不少于200人的软件专业人才培训,其中不少于100人在苏工作并缴纳社保;
(5)鼓励培训基地吸引市外人才来苏培训并就业,完成不少于200人的市外软件专业人才培训,其中不少于100人在苏工作并缴纳社保。
(以上在苏工作均指在苏州纳统软件企业或制造业企业信息化相关部门)
4. 总结培育经验。试点单位在示范引领、特色发展、精准培育等方面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和模式。
三、试点时间
试点时间为:2023年6月1日-2024年5月31日
四、申报要求
1.请申报单位于4月10下午17:00前登录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网站(http://sme.sipac.gov.cn/)——点击登录企业用户——业务征集平台——苏州市软件产业人才培训基地试点——下载申报书填写完成后上传申报书及相关证明附件。
(申报书请参照附件1《苏州市软件产业人才培训基地试点基本要求》和附件2《苏州市软件产业人才培训基地试点申报书》编制,上传盖章版PDF文件及相关证明附件)
2.请申报企业于2023年4月10日前报送纸质材料(胶装,盖章)一式一份送至企业发展服务中心(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5号窗口。
五、建设培育
1. 申报单位加强软件产业人才培训基地,在师资力量、场地建设、资金保障等方面予以支持。
2. 市工信局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试点单位培育建设的指导,试点期满后,进行考核评估,对评估优秀的单位,择优正式授牌苏州市软件产业人才培训基地,并按规定给予资金支持。
六、联系方式
园区企服电话:67068000、67068022、67068094
园区科创委电话:66681645
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创新委员会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3年3月29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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