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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资讯 >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做好2021年度科普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做好2021年度科普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28日 11:27:00 发布部门: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收藏

省级有关单位,各市、县(市、区)科技局:

科普统计是支撑服务科普管理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批准执行〈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非企业单位科技活动统计调查制度〉等11项统计调查制度的函》(国统制〔2022〕11号)要求,按照《科技部科技统计工作管理办法》、《科技部关于开展2021年度科技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科发规〔2022〕14号)相关规定,实施2021年度全省科普统计调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

各填报单位在中国科技情报网(https://kptj.chinainfo.org.cn/kp2/)登录填报,提交统计报表,具体包括科普人员、科普场地、科普经费、科普传媒、科普活动以及科学教育,共六大类139个指标。科普统计培训文档见附件3。

二.时间安排

2022年3月:工作布置;

2022年4月—5月:基层单位在线填报;

2022年6月20日前:各地方、各部门完成在线填报及数据的审核、汇总与提交。

三.统计范围

本次统计的范围包括省级、市级、县级党委和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其直属单位、社会团体等机构和组织。

根据2022年报表修订后要求,由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正规教育单位应填写《科普教育》报表,填报对象包含小学、初中、高中、高等教育全阶段。

四.工作要求

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科普统计调查工作,将科普统计调查纳入年度工作任务,切实加强领导,层层压实责任,严把数据质量关。各部门要按照《2021年度全国科普统计调查方案》的要求,在任务布置工作中,明确填报对象、调整辖区内管理名录,按应统尽统的原则,做好本年度的科普工作。

工作交流:全省科技部门科普管理(浙政钉群号:241948847);全省科普统计交流群(QQ群号:1429167)。

联系人:省科技信息研究院 王博颖 0571-87054083

                                            蒋一琛 0571-87051058

              省外专局                任  璐 0571-87054069

附件:1.省级有关单位名单.docx

附件:2.科技部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国科普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3.科普统计培训材料(2022年).zip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3月25日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

2022年3月25日印发 

(责任编辑:小秋)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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