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加快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建设,加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搭建技术转移服务生态体系,助推园区产业创新集群融合发展,根据《关于促进园区科技成果转化的实施细则》(苏园科〔2022〕44号),现启动苏州工业园区2023年技术转移机构登记备案工作。
苏州工业园区科创委、企服中心将对备案机构进行筛选、走访、登记,对经备案的技术转移机构,优先发布企业技术需求,促进需求与成果端精准对接并开展绩效评价奖励。
一、登记要求
1、原则上,本次登记备案的技术转移机构,要求在园区注册,且工商登记的营业范围具有科技服务、技术转移等相关业务的技术转移机构。此外,本次备案备案也支持国内外知名技术转移机构落地园区,从事技术转移转化等中介服务活动;
2、高校、科研院所内设机构应具有开展技术转移转化中介服务的能力,且取得明显成效;
3、经营状况良好,上年度技术转移转化中介服务收入不低于10万元或促成技术合同成交额不低于100万元;
4、近三年内,无严重失信行为;
二、登记要求
技术转移机构登记备案,须向园区企服中心提供技术转移机构登记报名表及证明文件。相关文件应当包含下列内容:
1、公司盖章的《苏州工业园区2023年度技术转移机构登记备案表》扫描件;
2、证明材料:
(一)机构简介及专家团队介绍
(二)营业执照
(三)社保证明
(四)上年度财务报表(须公司盖章)
(五)上年度技术转移转化中介服务收入(建议上传相应的服务合同、发票等)、促成技术交易相关证明材料(建议上传用于技术合同登记的技术合同扫描件)
(六)机构及个人技术转移相关资质及荣誉
(七)产业或技术专长服务领域介绍
(八)过往服务案例证明材料(优先园区企业服务案例)等。
三、绩效效评奖励
技术转移机构相关奖励条款参照《关于促进园区科技成果转化的实施细则》(苏园科〔2022〕44号)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1、支持引进国内外知名技术转移机构落地园区,引导园区高校、科研院所加强技术转移机构建设,推动技术转移机构专业化、市场化、规范化发展,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
2、对经备案的技术转移机构,每年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根据排摸需求数、邀请专家数、举办对接场次、促成合作数与合作金额等因素开展评价,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
3、鼓励技术转移机构加大力度为园区引进落地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对引才成效特别突出的,推荐进入金鸡湖伙伴序列,按人才项目类别给予相应奖励,每年最高奖励100万元。具体参照《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伙伴”引才奖励办法(试行)》(苏园人才办〔2021〕9号)执行。
4、对于为园区企事业单位提供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的技术转移机构,如符合省、市级技术转移奖补支持政策,根据上级政策给予联动支持。
四、征集方式与时间
填报路径:在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官网-企业登录-业务征集-苏州工业园区2023年度技术转移机构登记备。请下载并填写《苏州工业园区2023年度技术转移机构登记备案表》,盖章后扫描成PDF文件。同时,请将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合并为PDF文件,与登记备案表一并上传附件。
登记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2日。
五、联系方式
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陈润泽 0512-65222086
倪兴明 0512-67068125
杨思洁 0512-67068064
王 韵 0512-67068027
园区科技创新委员会
夏 伟 0512-66681677
张丽平 0512-66681684
程 斌 0512-66681671
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创新委员会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3年3月31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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