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后您将获得:
政策推送
个性化推送政策信息
政策查询
海量官方政策原文信息
企业查询
快速查询企业
数据导出
支持政策信息数据导出
400-086-8855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资讯 >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认定第四批浙江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的通知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认定第四批浙江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27日 15:32:00 发布部门: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收藏

浙科发社〔2021〕49号

各市科技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省医学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卫生与健康领域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发挥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在我省生命健康科创高地建设中的重要支撑作用,省科技厅、省卫生健康委和省药监局组织完成了第四批浙江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综合评审工作,现予认定并发布。

请各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归口管理部门和依托单位按照《浙江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与管理办法》(浙科发社〔2020〕41号)有关要求,认真做好组织运行和管理保障工作,加快推进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与发展。

附件:附件 第四批浙江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名单.docx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14日

(责任编辑:小秋)

原文链接:

THE END

免责声明:

本站(华夏泰科)部分信息来源于有关部门官方公示信息,本站进行整理发布,如果信息涉及侵权,请提供权属证明,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