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项目入库储备的通知》精神,经组织申报、第三方机构审核核算、县级政府(广梅园管委会)初审、我局财政资金审核委员会审核等环节,形成了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项目预算安排方案,现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自2023年3月31日至4月6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向市工信局(工业园区科,地址:梅州市署前路6号,联系电话:2247198,传真:2240741)书面反映。
附件1:梅州市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安排计划表.
梅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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