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知》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为进一步优化我区人力资源市场环境,加快推动我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发展,助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北京市促进人力资源市场发展办法》(政府令〔2021〕299号)和《关于印发<关于推进新时代首都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京人社市场字〔2022〕52号)要求,结合大兴区实际,制定了《关于印发大兴区关于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及若干实施细则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二、《通知》包括的具体政策是什么?
答:《通知》共包括两方面内容。分别为《大兴区关于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发展指导意见(试行)》和《大兴区关于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发展若干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意见》和《细则》)。
《意见》明确了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大兴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组织保障。聚焦我区在加大人力资源服务业支持力度、引育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水平、强化人力资源服务市场监管等方面突出要解决的政策支持、服务升级等问题,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大兴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发展提供指导。
《细则》共包括6方面政策内容,分别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地方标准提升奖励、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品牌活动补贴、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行业交流活动补贴、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人才引进、培养补贴以及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就业服务奖励等具体实施细则,为我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发展提供了具体政策支持。
三、《通知》涉及的政策补贴或奖励对象有哪些?
答:在大兴区人力社保部门完成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备案、报告和劳务派遣许可、备案、报告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劳务派遣企业。其中,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人才引进、培养补贴对象为在北京市已完成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备案、报告以及正常经营的机构。
四、《通知》涉及的补贴或者奖励条件及标准是什么?
答:(一)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地方标准提升奖励。对首次通过北京市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AAAAA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级评定的机构,给予一次性5万元补贴;首次通过北京市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AAAA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级评定的机构,给予一次性3万元补贴;首次通过北京市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AAA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级评定的机构,给予一次性1万元补贴。补贴每家机构每个等级仅可申请1次。
(二)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 通过北京市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AAA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级评定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首次被新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首次被新认定为“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
(三)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品牌活动补贴标准。在大兴区人力社保部门已完成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备案、报告)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完成劳务派遣许可(备案、报告)的劳务派遣企业或完成职业技能培训许可的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在大兴区落地举办品牌活动可以享受补贴,补贴标准为活动运营成本的50%。同一机构年度最多可享受20万元的补贴。
(四)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行业交流活动补贴标准。在大兴区人力社保部门已完成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备案、报告和劳务派遣许可、备案、报告,且通过北京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AAA级及以上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级评定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劳务派遣企业,参加行业交流活动可以享受行业交流活动补贴,补贴标准为参展费用的50%,每家机构每年最高可享受5000元补贴。
(五)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人才引进、培养补贴标准。在北京市已完成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备案、报告以及正常经营的机构,参与人才引进服务和重点企业人力资源测评活动,可以享受人才引进和人力资源测评、培训补贴。其中,人才引进服务补贴金额为服务费用的50%,且单笔补贴资金不超过20万元,此项补贴全年最高为200万元;人力资源测评、人力资源培训补贴标准为按照项目合同的50%,分别给予重点企业和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各25%补贴,单笔补贴资金最高可享受10万元。
(六)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就业服务奖励标准。在大兴区人力社保部门已完成许可、备案和报告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劳务派遣机构,为经大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有关部门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评选认定的企业提供就业服务和招聘需求,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奖励标准为机构为企业每成功介绍1人,可申请奖励500元,若介绍对象为大兴区户籍劳动力奖励1000元;若以派遣或外包形式解决企业招聘需求的,每成功介绍1人,可申请奖励200元。
五、符合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劳务派遣企业去哪申请政策补贴或奖励?
答:符合条件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劳务派遣企业,携带《通知》要求的相关材料需前往大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相关补贴或奖励,咨询电话:010-812996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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