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光府规〔2022〕9 号)、《深圳市光明区关于支持新材料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光府规〔2023〕5号)等文件精神,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结合光明区实际,起草了《深圳市光明区支持新材料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扶持计划操作规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操作规程》)。
为保障公众知情权和参与权,根据《深圳市光明区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有关要求,现就《操作规程》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公示期内(2023年3月31日起至5月3日下午6点止)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公共服务平台北门(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投资科),联系电话:0755-88211311(邮编518000),联系人:李工,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gxjwst@szgm.gov.cn,并请附上联系方式和单位名称。
深圳市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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