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苏发改高技发﹝2023﹞183号)文件要求,我委会同市财政局组织开展了相关申报工作。经企业申报、各辖区审核推荐、形式审查、信用审查、实地考察等环节,并报请委党组会审议通过,现将我市2023年度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拟推荐申报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3月31日--4月7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异议,均可以书面形式向市发改委提出,并列举具体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及地址。
电话:0511-84425335(工业(高技)处)
0511-80902208(机关党委)
地址:镇江市行政中心1号楼833室
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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