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科技部等9部门《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实施方案》(国科发区〔2020〕128号)和科技部、浙江省政府印发的《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科技创新行动方案》(国科发区〔2022〕13号)等文件精神,深化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改革,进一步激发科研人员创新热情,健全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机制,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我厅拟制了《浙江省扩大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范围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建议,请于6月6日前反馈省科技厅。
联 系 人:卢顺平
联系电话:0571-87054045
电子邮件:lusp@zjinfo.gov.cn
附件:浙江省扩大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范围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doc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5月27日
原文链接:
免责声明:
本站(华夏泰科)部分信息来源于有关部门官方公示信息,本站进行整理发布,如果信息涉及侵权,请提供权属证明,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
TOP
客服
电话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