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底,按照新区党工委要求,原《大鹏新区“鹏程计划”优秀人才认定培养实施办法》已废除,并规定该政策废止后,对已认定且仍在任期内的优秀人才以专家评审的方式进行一次等级提升认定,不再重新认定优秀人才。据此,现开展一次“鹏程计划”优秀人才任期内升级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升级范围
现任“鹏程计划”菁英人才的可以申请升级为“鹏程计划”优秀专家;现任“鹏程计划”后备人才可以申请升级为“鹏程计划”菁英人才或“鹏程计划”优秀专家。本年度升级鹏程优秀专家不超过15名,鹏程菁英人才不超过30名。
二、申报条件
申请人应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一)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近5年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自主创新能力强,职业道德良好,具有严谨的科研作风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的精神;
(三)近5年在专业工作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和成果,申请时所从事的工作与本人专业专长密切相关;
(四)应在大鹏新区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或机构工作,并在大鹏新区缴交社保或纳税1年以上;
(五)此前已获评“鹏程计划”优秀人才且仍在任期内;
(六)申请升级鹏程优秀专家的,年龄应在65周岁以下(两院院士除外),申请升级鹏程菁英人才年龄应在55周岁以下,有特别突出贡献者,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申请程序
(一)个人申请。申请人每人每次只能申请升级一种类型优秀人才,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至所在单位。
(二)单位审核。申请人所在单位对申请人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加具推荐意见。
四、奖励津贴
经审定程序最终获评并符合津贴发放标准的人才,可在3年任期内按“鹏程计划”优秀专家2000元/月、“鹏程计划”菁英人才1000元/月的标准享受津贴。从“鹏程计划”菁英人才升级为“鹏程计划”优秀专家的,在扣除原已领取的菁英人才津贴总额后,按照优秀专家标准从新任期起发放津贴。
五、材料提交相关信息地
(一)请申请人将申请表格连同相关证明材料按照一式5份现场报送新区组织人事局,并携带u盘报送一份材料电子版;
(二)报送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岭路1号管委会1610办公室,联系人:陈先生 0755-28333179;
(三)报送截止时间:2023年4月6日。
特此通知。
附件:
1.“鹏程计划”优秀人才申报档案封面
2.“鹏程计划”优秀人才申报表
深圳市大鹏新区组织人事局
2023年3月29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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