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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3年优质中小企业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29日 17:02:12 发布部门:太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收藏

  各县(市、区)、中北高新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根据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关于开展2023年优质中小企业项目申报工作的册知》(晋企发〔2023〕26号)和《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暂行)》(晋企发〔2022〕78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要求,我市将开展2023年优质中小企业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3年第二批创新型中小企业

  请各县(市、区)、中北高新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在系统中审核推荐,企业申报附件要完整、各项指标要符合《实施细则》要求,已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创新型中小企业不再推荐。于2023年4月30日前上报企业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及正式推荐文件。

  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请各县(市、区)、中北高新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核、实地考察,于2023年5月15日前上报企业的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含“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书、佐证材料、企业情况说明及申报推荐汇总表的word版)及正式推荐文件。

  对符合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但尚未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请各县(市、区)、中北高新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于3月30日之前上报正式推荐文件及企业纸质申报资料,省小企业局将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提前公告,企业可以继续申报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逾期不予受理。

  三、“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

  请各县(市、区)、中北高新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组织2017-2020年认定并通过2020年复核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按要求参加复核,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填写申报资料,并于2023年5月20日前上报复核企业的复核申请资料(一式三份,含复核申请书、佐证材料、复核推荐汇总表)及正式复核推荐文件,未参与和未通过审查的需说明原因。

  四、工作要求

  1、所有项目申报的要求、标准按照省小企业局文件要求进行。企业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进行网上申报与复核,填写申报资料,依据《实施细则》要求,范制作申报资料(含申请书、申请表、相关佐证材料等)。

  2、各县(市、区)、中北高新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及时宣传,按照时间结点及相关要求完成各项申报工作。

  报送地址:太原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212房间

  联系人:王建军

  联系电话:4223260

  附件: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关于开展2023年优质中小企业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tar.gz

  太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3月28日

附件下载
附件: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关于开展2023年优质中小企业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zip
(责任编辑:penglaike)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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