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项目的通知》(苏发改高技发〔2022〕1165号)、《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苏发改高技发〔2023〕183号)和《江苏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22〕10号)精神,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形式审查,现将我市拟推荐申报的2023年度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予以公示(具体名单附后)。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发改委提出,并列举具体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真实姓名、单位、联系电话及地址等;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加盖单位公章。
公示期:2023年3月29日-4月4日
公示受理部门:苏州市发改委高技术处
受理电话:68616945
地址:苏州市三香路998号11号楼955室,邮编:215004
原文链接:
免责声明:
本站(华夏泰科)部分信息来源于有关部门官方公示信息,本站进行整理发布,如果信息涉及侵权,请提供权属证明,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
TOP
客服
电话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