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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关于2023年州级“两类”人才及创新团队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29日 11:40:58 发布部门:德宏州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收藏

  各县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有关单位:

  根据《德宏州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技术创新人才、创新团队培养管理办法》(德党人才〔2021〕7号),为做好2023年州级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技术创新人才(以下简称“两类”人才)及科技创新团队(以下简称创新团队)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一)“两类”人才

  1. 基本条件

  (1)德宏州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人事关系在德宏,有明确的学术和技术研究方向,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等工作的在岗人员。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

  (3)申报州级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后出生);申报州级技术创新人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

  2. 专项条件

  (1)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申报州级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以来),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主持并完成州级以上重大工程、重点项目、重点学科建设等技术工作。

  ②在省内外核心刊物上发表过专业论文或者在省级以上出版社出版专著的第一作者。

  ③省政府科学技术奖的主要获得者。

  ④享受州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特殊津贴的人才。

  (2)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申报州级技术创新人才,近三年(2020年1月1日以来),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参加并完成州级以上重大工程、重点项目、重点学科建设等技术工作。

  ②获得省级以上科学技术进步奖,排名前3位。

  ③在省内外核心刊物上发表过专业论文,或者在州级以上出版社出版专著的第一作者。

  (二)创新团队

  1. 基本条件

  在德宏州企事业单位中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产品开发、成果转化,具有明确的创新目标、较强的科研水平,在本产业或行业中处于核心地位的创新集体。团队成员专业结构及业绩成果应与团队主要研究方向紧密相关,且研究成果与申报团队研究方向一致。

  2. 专项条件

  (1)团队的学术(技术)水平必须在全州同行处于领先地位,研究开发工作已取得突出成绩,具有明显的创新能力或创新成果转化能力。

  (2)团队带头人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技术)造诣和创新能力,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在团队中有较强的凝聚力;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岁,副高(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完成过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或州级科技计划重点项目的主持人。

  (3)团队研究开发方向属于德宏州重点产业、重点发展领域迫切需要解决的关键技术、共性技术、公益技术,其科技成果的转化能够产生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

  (4)团队成员结构合理稳定,一般由7~15人组成,其中核心成员1~3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应当是申报所在单位在职人员,近3年来获得过国家、省科学技术奖三等奖以上并为主要完成人,或者获得国家发明专利。

  (5)团队一般以院士工作站、专家工作站、州级以上工程技术中心或者研发中心等为依托,具备开展研发的工作条件和环境氛围,有健全的运行管理机制和激励工作机制。

  二、遴选重点

  “两类”人才、创新团队的选拔,以服务产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着力点,引导中青年科技创新人才服务和支撑德宏现代产业体系建设,聚焦热区特色农业、绿色食品、绿色能源、绿色硅光伏、先进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数字经济、消费品制造、文旅康养、现代物流、电子信息等领域进行遴选。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促进重点产业、重点园区、口岸经济发展以及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新型研发机构和创新联合体等科研平台中符合条件的人员。

  三、申报名额及经费支持

  (一)申报名额

  2023年度州级“两类”人才及创新团队实行限额申报,原则上有关单位可各申报带头人和技术创新人才不超过2名、创新团队不超过1个(德宏师专、德宏职业学院不超过2个),县市推荐申报名额不限。

  (二)经费支持

  “两类”人才和创新团队培养期为3年,入选的一次性分别安排培养经费1万元、4万元。

  四、其他要求

  (一)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个人或团队带头人,认真填写《德宏州“两类”人才培养申请书》或《德宏州科技创新团队培育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A4纸双面打印按顺序装订成册,于2023年5月31日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2份(含电子文档)报送至州工信科技局,逾期不予受理。

  (二)请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县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严格按照《德宏州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技术创新人才、创新团队培养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做好本行业和行政区域内“两类”人才、创新团队的组织、审查、推荐工作。

  (三)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国家级科技人才支持计划、已入选省级“两类”人才或2023年申报云南省“兴滇英才支持计划”相关专项的人才不在申报之列。

  (四)申请书推荐意见部分签字盖章不全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省属高校、科研院(站)所推荐部门按属地原则,由当地县市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推荐。

  (五)“两类”人才专项与“六类”优秀人才专项(产业技术拔尖人才、教学名师、首席技师、文化名家、乡村振兴人才)同属于德宏州“英才兴边”计划中“凤尾竹”育才项目,申报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同层次1个人才专项,切勿重复申报。

  五、联系人及电话

  州工信科技局人才与对外合作科:梁建平、董晓清,0692-2110181。

  电子邮箱:yndhkjjrck@126.com

  地址:州工信科技局(芒市目瑙纵歌路40号)四楼406室

附件下载
附件1.德宏州“两类”人才培养申请书.doc
附件下载
附件2.德宏州科技创新团队培育申请书.doc
附件下载
附件3.申报材料清单.docx

  德宏州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2023年3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责任编辑:zhangcong)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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