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产业新城管委会,各镇(街道)经促局:
根据《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2024年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入选项目库的通知》(佛工信函〔2023〕237号)(详见附件1)文件精神,现我局开始受理2024年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入选项目库,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一)项目单位为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工业企业,实施高端化、智能化和绿色化等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并已取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技术改造备案、核准或审批文件的项目。
(二)不得支持淘汰类和落后产能项目,对应办理节能审查而未进行节能审查、或节能审查未获通过、或未落实节能审查意见的项目不予支持,项目申报至公示期满环保信用评价为“环保不良企业”、“信用中国(广东)”网站(https://credit.gd.gov.cn)受惩戒黑名单企业不予支持。
(三)项目需在2022年7月1日(含)至2023年3月31日(含)期间完工,且完工日期在项目备案证建设期内。备案证发生变更的,企业提交变更时间不超过前备案证明确的完工日期。
(四)项目符合条件的新设备购置总额(不含税)不低于700万元。
(五)已获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专项支持的项目,以及已获得省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支持但未按规定完工验收的企业不得申报。此前已开展过完工评价的项目不得申报。
(六)同一申报主体同一年度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七)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投资按规定纳入技术改造投资统计。
二、支持方式
设备事后奖励方式,具体内容和标准按附件1执行。
三、工作程序和要求
(一)项目申报
1.纸质资料申报。项目实施单位按照《2024年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库申请材料要求》(市局文件附件4)提供项目入库申请材料;按照《2024年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入库项目完工评价工作指引》(市局文件附件2)提供完工评价申请材料。纸质版材料装订要求:项目入库及项目完工评价申请材料装订成一册。第一部分为项目入库申请材料;第二部分为项目完工评价申请材料;第三部分为项目入库及完工评价申请材料中的重复材料(注:材料须设置目录,重复材料只需提供一次,并在目录中标示页码,详见附件2)。以上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及电子版材料、附件10可编辑电子版请于4月15日提前交至我局企业服务股,逾期视为放弃申报。同时也请企业做好资料存档,以备检查。我局收到项目申报材料后,项目材料原则上不再允许进行修改或补充。
2、网上申报。项目申报通过网上和纸质同步进行,网上申报请登录广东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网址:https://czbt.czt.gd.gov.cn/,电话:020-88696500)在线提交项目入库申报资料,待我局审核通过后,将项目入库申请材料修改完善按要求在广东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提交审核部门审核,最后一次申报提交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30日,未在规定时间登录平台提交申请资料的项目不得纳入项目库(根据往年情况,在申报截止日当天有较多企业集中申报,易导致服务器变慢甚至崩溃,影响申报进程,请企业合理提前安排申报时间)。注意:网上只需提交项目入库申请材料。
项目实施单位在网上系统申报过程中,“发票列表”和“附件清单”的发票信息应保持一一对应。项目实施单位须在网上系统“发票列表”栏目上传本次申报所涉及的全部发票并填写有关发票信息(发票金额、发票号码等),在其它栏目上传了发票扫描件却未在申报系统“发票列表”栏目填报的发票应予剔除。
四、其他要求
(一)市局通知附件1-10根据佛山市实际进行部分修改,项目实施单位的申报材料应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进行编 制。
(二)根据省入库通知工作安排,时间较为紧迫,各辖区应尽早做好工作铺排,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积极发动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按要求尽早准备材料尽早申报。
(三)我局在收到企业申报材料后,将按照市局申报名额要求遴选成长性好、潜力强的可持续发展企业项目推荐入选项目库,并参加由市局组织的项目完工评价和入库评审。原则上,不在推荐名单的项目不参加完工评价及入库评审。相关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为进一步落实市局文件申报要求,请有意愿申报企业代表尽早扫码加入我局创建的QQ交流群:313450296(详见附件4)。
(五)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省入库通知及后期省厅相关工作要求执行。
佛山市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2023年3月29日
(联系人:谭婉华,联系电话:88885566)
原文链接:
免责声明:
本站(华夏泰科)部分信息来源于有关部门官方公示信息,本站进行整理发布,如果信息涉及侵权,请提供权属证明,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
TOP
客服
电话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