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科技局,省直高校院所,有关科技企业、孵化器协会、中介机构:
为贯彻落实科技部等九部门印发《“十四五”东西部科技合作实施方案》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对口支援工作的决策部署,持续推动“科技援青”工作,现组织我省有关单位参加2022年7月15—22日浙江·海西州科技合作交流专场对接活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活动定于7月15日—22日在青海省海西州举行。
二、参加人员
省内有合作愿意且有合作能力的高校院所、科技企业、孵化器、中介机构等相关专家和负责人。
三、活动内容
考察海西州所属县市创业园、农业科技园区、工业园区,并举行座谈会、企业交流对接会等。
四、其他事项
(一)请你们认真梳理合作意向和对接需求,安排适宜人员参加。往返路费及活动期间的住宿费原则上由各单位自行承担。
(二)参加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阴性报告和行程码正常证明。凡出发前2天有新冠疫情疑似病状、疫情地区人员接触史、疫情地区驻留史、或会前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任何疑似情况的,谢绝参加。
各单位限报1人参加,请于7月13日前将参加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发送至邮箱:wangli@zjinfo.gov.cn。联系人:王力 0571-87054863。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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