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科协(科创局),各企业、园区、高等院校科协,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科协组织的优势和作用,深入推进我市海智计划工作,助力我市创新驱动发展,根据《深圳市科学技术协会海智计划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现将申报2023年度深圳海智工作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深圳市高校、科研院所,在深圳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园区等。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专门工作机构和具有专(兼)职工作人员从事“深圳市科协海智计划工作站”的管理与服务,有办公场所和条件保障。
(二)申报单位须制定深圳市科协海智计划工作站相关工作的规章制度和明确的工作任务。
(三)申报建站的企业,应是规模以上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有明确的技术创新需求和技术合作项目,有自己的研发团队。
三、申报流程
(一)申报单位根据申报通知的要求,认真填写《深圳市科协海外智力为国服务行动计划工作站申请书》,并准备好要求的附件材料提交至受理单位。(通知文件及相关表格可在深圳市科协网站http://www.szsta.org/“申报深圳海智工作站”专栏下载)。
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以A4开本的计算机打印稿,装订成册(胶装)。复印件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在书脊处注明单位名称。
(二)由受理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查核。
(三)受理单位组织现场考察评审。
(四)受理单位将申报材料和现场审核报告提交市科协审批。获得批准的单位授予“中国科协海智工作基地(深圳)海智工作站”的牌匾。
四、申报受理
受理单位:深圳市科技交流服务中心
受理地址:深圳市上步中路1001号科技大厦1019室(邮编:518031)
联 系 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755-83671513
电子邮箱:work_cht@126.com
深圳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3年3月28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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