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信(工信商务、工信科技)局,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科经局:
根据《泉州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暂行规定》(泉工信服务〔2021〕77号,以下简称《管理暂行规定》)要求,我局将于近期组织开展2023年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并对2021年及之前认定的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进行复核,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3年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推荐
(一)申报要求及材料
推荐认定的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应符合《管理暂行规定》规定的基本条件,其中,已建立工业设计中心的制造业企业工业设计从业人员可由企业研发、工艺、模具、信息化等岗位员工兼任;按《管理暂行规定》准备申报材料(其中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无需提供)并填写《泉州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附件1或2)并装订成册。
(二)申报及认定程序
1.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自愿申报原则,向所在县(市、区)工信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申报材料并提供电子文档。文件及相关表格请到市工信局门户网站(http://gxj.quanzhou.gov.cn)“通知公告”栏目查阅下载。
2.各县(市、区)工信部门按规定的程序和条件对申报企业进行受理初审工作,于4月28日前填报《2023年泉州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汇总表》(附件4),正式行文向市工信局推荐上报(推荐文件应明确申报企业2021年1月1日以来未发生重大质量、环保或安全事故,没有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调查,企业及企业法人代表未被列入失信名单),随附企业申报材料(纸质材料及光盘)一式1份。
3.市工信局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和必要的现场考察、委托第三方审计、提出认定审核意见,并确定泉州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名单,在市工信局门户网站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工业设计中心,由市工信局授予“泉州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称号,并予以公布。
二、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
我局将对2021年及之前认定的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名单详见附件4)开展复核工作,请各县级工信部门根据《管理暂行规定》中的考核管理规定,组织辖区内的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开展复核并填报《泉州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考核评价表》(区分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企业,详见附件5),提出初审意见和不予通过名单,并正式行文于5月15日前报送我局。我局将根据各工信部门意见,对未按规定参加复核或未通过复核的市级工业设计中心,撤销其“泉州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称号并予以公布。
三、联系方式
市工信局生产服务业科,联系电话:22382282,邮箱:qzscfwyk@126.com
附件:
1.泉州市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企业工业设计中心)
2.泉州市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工业设计企业)
3.申报单位失信人员排查表
4.2023年泉州市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汇总表
5.泉州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考核名单
6.泉州市市级级工业设计中心考核评价表
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3月24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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