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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黔东南州级科技计划(专项资金)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28日 11:27:40 发布部门:黔东南州科学技术局 收藏

  各县(市)科技服务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了规范我州项目管理,根据《关于印发〈黔东南州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东南科通〔2022〕28号)等文件要求,决定对2021-2022年度黔东南州科技(专项资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开展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验收

  (一)验收范围

  1.截至2023年1月15日到期的项目(附件1,延期项目按州科技局批准的延期时间为准)。

  2.2023年1月15日前未到期的项目,如项目已实施完成,可申请参加本次验收。

  (二)验收要求

  1.4月7日前,各项目承担单位按照《黔东南州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材料提纲》(附件2)准备验收材料(附件4-9),并提交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到州科技局相关业务科室进行初审(基础研究计划:qdnzkjjhxm@163.com;科技支撑计划:qdnnsk@163.com,成果应用及产业化计划:qdnkjrck@163.com,文件命名为:验收材料-项目编号-项目负责人姓名)。

  2.4月15日前,各项目承担单位将初审合格的纸质材料(双面打印,简装,一式五份)正式提交至州科技局(凯里市北京东路11号州政府综合业务楼三楼313室)。

  3.州科技局结合材料收齐情况确定具体验收时间,项目承担单位准备PPT参加现场答辩,同时根据专家意见对材料进行再次补充完善并经业务科室或专家认可后,将最终版验收材料(双面打印,胶装,一式三份),于专家验收后的10个工作日内提交至州科技局(凯里市北京东路11号州政府综合业务楼三楼313室)。

  (三)其他要求

  1.请各县(市)科技服务中心和项目承担单位高度重视项目验收工作,并认真核对已到期项目清单(附件1),如有异议,请于3月31日前与州科技局创新建设科联系处理。

  2.若在规定时限内项目负责人拒不提交验收材料等特殊情况,根据《关于印发〈黔东南州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东南科通〔2022〕28 号)要求,将对项目进行撤项处理,视具体情况追回专项资金,并纳入科研诚信记录(两年内不予受理其负责人申报的州级科技计划项目)。

  二、其他事项

  (一)尚在执行期内的项目,若在实施过程中存在变更项目成员(前3)、合作单位、实施周期等重要事项的,应在项目到期前提交《黔东南州科技计划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书》(附件10),实施期限2年以内的项目实施期内变更事项原则上只能办理1次,实施期限3年及以上的,变更事项最多可以变更 2 次,原则上不予同意降低项目考核指标或延长项目实施期限超过1年的变更事项,不予受理项目实施期满以后提出的变更事项。

  (二)请各归口管理部门(单位)认真落实监督管理职责,

  了解掌握项目实施情况,督促项目承担单位和负责人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任务书内容并提交验收相关材料,若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异常情况的,应及时向州科技局书面汇报。

  (三)州科技局将不定期对执行期内的项目执行进度及经费使用等情况进行抽查。

  三、咨询联系方式

  基础研究计划:创新建设科,苏密,8223184

  科技支撑计划:农村和社会发展科技科,杨昌军,8235643

  成果应用及产业化计划:科技人才科,姚鹏,8608667

附件下载
附件1:2021-2022年度黔东南州科技计划(专项资金)项目到期验收清单.xls
附件下载
附件2:黔东南州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材料提纲.docx
附件下载
附件3:黔东南州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材料装订顺序.docx
附件下载
附件4 :黔东南州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报告(模板).docx
附件下载
附件5:黔东南州科技计划项目产出统计表.xlsx
附件下载
附件6:黔东南州科技计划项目科技成果及相关知识产权信息表.xlsx
附件下载
附件7:黔东南州科技计划(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统计表 -仅需提交电子版.xlsx
附件下载
附件8:财务决算表.wps
附件下载
附件9:承诺书.docx
附件下载
附件10:黔东南州科技计划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书.docx

  黔东南州科学技术局

  2023年3月27日

(责任编辑:zhangcong)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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