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制造业首台(套)提升工程的意见》,根据《浙江省制造业首台(套)提升工程工作指南(试行)》《2023年全省装备制造业发展工作要点》等相关要求,继续开展浙江省制造业首台(套)装备标准认定工作,现就重点领域关键技术指标清单征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征集要求
(1)范围领域:数控机床、机器人、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自然灾害防治技术装备、节能环保装备、关键基础件、航空航天装备、智能电气、检测与监测设备、农机装备、高端船舶与海工装备、半导体装备及零部件等。
(2)产品要求:
1.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有助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和“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特别是解决产业链供应链断链断供的急需产品,或是解决我省产业链配套“卡脖子”问题和当前重大工程急需的产品。
2.符合绿色发展方向,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限制类和淘汰类。
3.我省已在进行工程化攻关或者生产,产品技术水平处于国内先进及以上,或属于省内重大技术突破并为首次进入市场推广阶段的重大技术产品。
4.产品相关关键技术指标可由具有CMA、CNAS等资质的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并出具报告予以证明。
5.对省十大标志性产业链断链断供清单产品予以重点支持。
二、工作流程
(1)在2022年版清单(附件1)基础上提出增加、删减产品意见,或者修正(提升)产品相关技术指标,通过首台(套)提升工程数字化集成系统申报(网址:https://stt.jxt.zj.gov.cn/portal/face)。
(2)于3月31日前,将附件2和附件3(Word版本)填写好发送至邮箱656607244@qq.com。
联系人:
省经信厅装备处 严梦玲,0571-87058343
区经信局 范歆晨、吴佳伟,0571-89520457、0571-89520446。
杭州高新区(滨江)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3月27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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