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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3年上半年江门市制造业企业设备购置奖励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27日 17:38:30 发布部门: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收藏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鼓励我市制造业企业加大设备购置力度,根据《江门市开好局起好步若干政策措施》(江府〔2023〕8号)要求,现就2023年上半年江门市制造业企业设备购置奖励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政策宣贯工作

  本次设备购置奖励资金核算的时间范围为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请对照申报指南,结合实际发布本地申报通知或申报指南,加大政策宣贯力度,及时与符合条件的项目单位对接,准确把有关政策传达到项目单位。

  二、指导项目单位编制申报材料

  请高度重视,严格按项目申报工作指南(附件2),指导本地区符合条件的项目单位编制申报材料,确保符合条件的项目应报尽报。通知项目单位按照所在地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求提交设备购置奖励资金申请材料纸质版,并通过“江门市惠企利民服务平台”(网址https://jht.jiangmen.gov.cn/#/home,简称“江惠通”)同步上传设备购置奖励资金申请材料电子版。

  三、严格开展项目评审和现场核查工作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履行资金项目管理主体责任,加强项目审核把关,申报项目均须进行现场核查,按程序做好项目申报、评审、党组会审议、公示等工作。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原则,审核部门对项目的真实性负责,对项目后续跟踪、监督管理、绩效评价、政府审计等负责。

  四、按时审核并上报项目申请情况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评审的项目须经单位党组会审议通过后,于2023年7月31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正式报送我局(技术改造与创新科),对无法按时报送项目申报材料的县(市、区),市本级财政将不予安排资金。

  我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事宜,严禁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严禁对项目申报收取任何费用。

附件下载
附件1:《江门市开好局起好步若干政策措施》江府〔2023〕8号.pdf
附件下载
附件2:2023年上半年江门市制造业企业设备购置奖励申报指南.doc
附件下载
附件3:2023年上半年江门市制造业企业设备购置奖励资金项目申报材料要求.docx
附件下载
附件4: 2023年上半年江门市制造业企业设备购置奖励资金项目申报表.docx
附件下载
附件5: 2023年上半年江门市制造业企业设备购置奖励资金项目申报承诺书.docx
附件下载
附件6: 2023年上半年江门市制造业企业设备购置奖励资金项目专家现场核查表.docx

  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3月27日

  (联系人:瞿川,电话:0750-3279261)

(责任编辑:zhangcong)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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