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后您将获得:
政策推送
个性化推送政策信息
政策查询
海量官方政策原文信息
企业查询
快速查询企业
数据导出
支持政策信息数据导出
400-086-8855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资讯 > 关于2023年度黔南州第一批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及科技创新平台认定工作的通知

关于2023年度黔南州第一批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及科技创新平台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27日 16:56:42 发布部门:黔南州科学技术局 收藏

  各县(市)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州委、州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聚焦我州经济社会发展重点,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启动2023年度黔南州第一批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及科技创新平台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

  (一)项目申报类别

  本次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类型为新型工业化、农业现代化、新型城镇化、旅游产业化(以下简称“四化”)领域科技攻关计划和科技成果应用及产业化计划2个类别。医疗卫生、基础研究及应用基础研究等社会发展领域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将另行发文组织申报。

  1.科技攻关计划

  (1)项目定位

  该类别计划项目突出产学研协同创新,针对黔南州“四化”领域关键技术和社会公益性需求,开展科技攻关,攻克共性技术,对提升产业发展或社会进步具有提升或推动作用。

  (2)项目要求

  ①申报项目需符合《2023年度黔南州第一批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支持领域方向,申报项目须准确选择支持领域方向,明确项目实施的服务对象及其应用场景,确保内容真实完整、研究方案切实可行、研究目标及考核指标明确合理。项目若能提供查新机构出具的查新报告,可附在申报书中一并提交。

  ②申报项目名称不必与《申报指南》中选择的支持领域方向名称保持一致,可根据研究内容自行命名,但应统一按照“XXX研究(研发、研制)”的格式规范命名,其中“XXX”指项目研究涉及的技术、产品或装备等。

  2.科技成果应用及产业化计划

  (1)项目定位

  该类别计划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对“四化”领域科技成果所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品种、新产品和新服务,以及发展新产业等活动而设立的专项科技计划。

  (2)项目要求

  申报成果转化项目的科技成果或型号产品须为2018年1月1日以来产生或立项(生物医药领域成果可放宽至2015年1月1日以后),达到州内同类技术或产品领先水平,首次在黔南境内实施,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拥有发明专利权、植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且权利人为企业,或权利人与申报企业签订独占实施许可合同,无权属争议。不接受以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商标等知识产权进行申报。

  ②获得国家或省级(包括省外)科学技术奖的科技成果。

  ③已验收的州级以上财政科技项目成果须提供项目验收证书(内含验收意见)。

  ④农业领域已完成适应性栽培或试验研究,经3名以上同领域高级职称专家推荐的成果。

  申报项目名称应统一按照“XXX应用与示范”的格式规范命名,其中“XXX”指所用科技成果涉及的技术等。

  (二)支持方式和实施周期

  项目采取网上发布、公开申报、公平竞争、择优遴选、无偿资助、分档支持的方式,根据项目研发内容,对每个立项项目给予10-20万元的经费支持。申报项目应为在研或拟开展项目,项目应合理编制项目经费预算,申请经费不得超出项目资助经费的标准,确保项目申请经费与研究任务及体量相当。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从签订项目课题任务书之日算起。

  (三)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要求

  (1)申报单位须为黔南州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成立并正常运营2年以上(时间计算截止到提交项目申请书之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科技研发能力的企事业单位、新型研发机构。国家机关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州级科技计划项目。其中:①科技攻关计划研究方向为社会公益的项目申报主体为高校、科研院所或企业;②科技攻关计划研究方向为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的申报主体为企业并提供1倍以上的配套自筹资金,出具配套资金承诺书;③科技成果应用及产业化计划项目申报主体必须为企业,且须为项目实施提供支持额度2倍以上的配套自筹资金,并出具配套资金承诺书。该类别项目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可作为参与单位与企业联合申报,其所属科研人员可作为项目申请人或参与人员依托企业进行申报。

  (2)项目申报单位应具有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技术装备等基础条件,科研管理制度、财务管理机构健全,运行管理规范。

  (3)事业单位须独立核算项目经费,设立专账以确保专款专用。申报单位为企业的,须建立研发费用辅助帐,并报送上一年度研发费用投入情况证明资料(统计系统填报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4)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协同创新。多家单位联合申报州级科技计划项目的,牵头单位须与参与单位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协议签署时间和约定各方责任、目标任务、经费分配,以及项目实施形成的科技成果权益归属等,并将完整的合作协议复印件(加盖所有合作单位公章)作为项目申报书附件。

  (5)项目申报单位为企业,本次可申报不超过两项不同类别的州级科技计划项目(每个类别限1项);申报单位为高校、科研院所不限项。研究内容已经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6)申报单位无不良诚信记录。2021年1月1日以来曾发生重大安全生产、环境污染事故的企业,列入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2022版)的单位和项目,均不得申报。

  2.申报人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须是申报项目的实际主持人,且限定为1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企业申请人可放宽为本科学历。项目负责人须为该项目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研人员,保证有充足的科研时间投入,无不良科研诚信记录,严禁挂名申报。各级国家机关公务员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

  (2)项目负责人已退休或在项目实施期内将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原则上不得申报。如确需申报,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能确保项目可履约实施的承诺材料,并作为项目申报书附件。

  (3)项目负责人须是申报单位的全职在职人员,需从其实际工作、并有固定劳资和人事关系的工作单位进行项目申报。如确因项目实施需要,需将非本单位全职在职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的,须与其签订同项目执行期相适应的兼职聘用合同或合作协议,需明确合同或协议签署时间和约定工作时间、任务等,并将复印件作为项目申报书附件。

  (4)项目团队应集中力量攻关,对申报本次科技计划项目的科研人员,限项要求如下:项目负责人本年度只能申报1项州级科技计划项目,项目参与人参与申报本年度州级科技计划项目不得超过2项。同一项目或相近项目不能在不同计划类别中多头申报,研究内容已经获得各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申报截止日,项目负责人及参与人员主持有到期未验收(含申请延期)的州级科技计划项目2项(含2项)以上,不得新申报本年度州级科技计划项目。

  (5)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在申报时须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作出信用承诺。项目申报单位及参与单位要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弄虚作假。如发现信息不实,将取消项目申报资格并影响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的科研信用等级。

  (四)申报流程

  1.编写申报资料

  (1)申报单位自行登录黔南州科学技术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qnkj.qiannan.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填写对应类别计划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由项目负责人撰写并在申请书上签字,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合作者也需本人签字和单位(合作单位)盖章。申请书与附件资料一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A4纸双面打印、纸质封面,平装),报项目申报单位和推荐单位出具意见并盖章。申报材料Word电子版(按“项目申请单位简称--项目名称”格式命名)打压缩包发到州科技局指定邮箱:2156953564@qq.com。

  (2)申报资料构成

  ①申报书(填写申请书应注意凝炼研究内容,确保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案可行、研究目标及考核指标明确);

  ②项目申报书附件(详见申报书附件清单);

  ③项目实施必要的其他佐证材料。

  项目申报单位需按照要求提交(但不限于)上述申报资料。

  2.归口管理部门推荐

  企业及县(市)属科研院校等事业单位申报的项目根据属地原则由所在县(市)科技管理部门推荐;州属或州内省属科研院所、高校、医院等事业单位具有独立人事和财务权限的,可以直接申报,无独立人事和财务管理权限的,由负责其人事和财务管理权限的州直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推荐。项目推荐单位应认真履行审核和推荐责任,确保推荐的申报项目真实完整,符合要求的在申请书“主管部门或县(市)科技管理部门意见”处签署推荐意见并盖章。对符合申报条件及要求的申报项目,归口管理部门不得拒绝推荐;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及要求的申报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应向申报人说明理由。项目获批立项后,项目推荐单位将作为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参与项目任务书签订,协助州科技局开展项目管理工作。

  3.形式审查

  (1)申报结束后,州科技局将对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对通过形式审查的申报项目,予以受理。对未通过形式审查的申报项目,通过电话或网络通讯工具向项目申请人一次性告知审查结果及具体理由。对信息填写失误和不完整、缺失附件材料等情况导致形式审查未通过的,允许补正一次。补正后仍不符合本通知及指南要求的,将不予受理。

  (2)项目内容审查贯穿项目申报、评审、立项全过程,如发现不符合本通知及指南申报条件和要求的,或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不受理和取消评审、立项等处理。

  4.评审和立项

  州科技局秉承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对形式审查通过的申报材料组织专家评审,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对建议立项项目进行实地核查,经局党组会审议择优遴选作出拟立项决定。拟立项项目经黔南州科学技术局网站公示无异议后,签订项目任务书,并划拨相应项目经费。

  二、科技创新平台认定工作

  (一)平台申报类别

  本次州级科技创新平台认定申报类型为新型工业化、农业现代化、新型城镇化、旅游产业化领域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类平台和创新创业服务类平台2个类别,具体为:1.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类平台: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2.创新创业服务类平台: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本次平台认定工作只对符合条件的平台进行认定并授牌,无财政经费支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类、医疗卫生类等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创新平台项目申报或认定工作,将另行发文组织申报。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应符合《黔南州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暂行办法》《黔南州州级众创空间认定管理办法(试行)》《黔南州重点实验室认定管理办法(暂行)》《黔南州技术创新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暂行)》等文件(见附件3)相关申报条件。

  2.已获得省级以上认定资格的科技创新平台,不再参加州级认定,自动纳入全州科技创新平台的统计范围。按照“同一技术领域、同一负责人、同一团队只认定一个(类)州级科技创新平台”的原则,新申报州级科技创新平台不得与已认定(建设)的科技创新平台重复。已认定(建设)的州级科技创新平台名单详见附件3。鼓励高校院所与企业等创新主体共建科技创新平台。

  3.申报平台名称应精简规范命名:(1)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按照“黔南州XXX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的格式命名,其中“XXX”指平台所涉及的技术研究应用领域;(2)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按照“前缀名XXX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格式命名,其中“前缀名”指平台的所在的区域或单位简称,“XXX”指平台所涉及的行业服务领域。

  (三)申报流程

  1.编写申报资料

  (1)申报单位自行登录黔南州科学技术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qnkj.qiannan.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填写对应类别平台认定申请书(见附件3)。申请书与附件资料一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A4纸双面打印、纸质封面,平装),报项目申报单位和推荐单位出具意见并盖章。申报材料Word电子版(按“项目申请单位简称--平台名称”格式命名)打压缩包发到州科技局指定邮箱:2156953564@qq.com。

  (2)申报资料构成

  州重点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申报单位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州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认定申请表、可行性研究报告;

  ②平台运营管理及科研奖励制度;

  ③企业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需体现研究开发费用及占年销售收入比例信息),高校、科研院所等无营业收入的单位不用提供财务报表;

  ④近3年承担课题证明材料;

  ⑤近3年科研成果证明材料;

  ⑥科研用房证明材料(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

  ⑦规模以上企业《企业研发项目情况》、《企业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统计报表;

  ⑧其他材料。

  州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申报单位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黔南州科技创新平台认定申请书;

  ②平台相关管理制度;

  ③入孵企业(团队)汇总表;

  ④毕业企业(团队)汇总表;

  ⑤营业执照及孵化场地证明。

  平台申请单位需按照要求提交(但不限于)上述申报资料。

  2.归口管理部门推荐

  县(市)单位申报州级科技创新平台,由所在县(市)科技管理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通过后推荐申报;中央、省驻黔南单位由本单位直接申报;州直有关事业单位由其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后再推荐申报。

  3.评审和认定

  州科技局组织专家对申报平台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局党组会审议作出拟认定决定,拟认定名单经黔南州科学技术局网站公示无异议后,以文件形式认定为州级科技创新平台并进行授牌。

  三、申报时限

  科技计划项目及科技创新平台申报时间为2023年3月27日至2023年5月31日。项目及平台书面申报材料请于申报截止日期2023年5月31日之前送交或邮寄(以邮戳为准)至黔南州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联系电话:0854-8238952,项目申报单位逾期报送不予受理。地址:贵州省都匀经济开发区幸福大厦黔南州·都匀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楼B区法人综合窗口B002,B004,B006任一窗口(市内可乘坐高铁1路、高铁2路、快1路、12路、21路、36路、40路、41路、56路等公交车经停,可在州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匀东大厦公交车站点上/下车)。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 00-12: 00,下午13:00-17: 00;法定节假日不对外办理业务(预约服务除外)。

  四、政策咨询

  州科技局科技发展科

  联系人:黄绍发

  联系电话:0854-8222266

附件下载
附件1:2023年度黔南州第一批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docx
附件下载
附件2:黔南州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资料.rar.zip
附件下载
附件3:黔南州科技创新平台申报资料.rar.zip

  黔南州科学技术局

  2023年3月27日

(责任编辑:zhangcong)

原文链接:

THE END

免责声明:

本站(华夏泰科)部分信息来源于有关部门官方公示信息,本站进行整理发布,如果信息涉及侵权,请提供权属证明,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