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3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商务贸函〔2022〕179号)和《广州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23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进口贴息项目先进技术和产品进口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我局组织开展了2023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先进技术和产品进口贴息项目的申报和评审工作。现将拟扶持项目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2年3月27日至4月3日。如对公示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截止日期前以书面方式向市商务局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将不予受理。受理时间:2023年3月27日至4月3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广州市商务局
2023年3月27日
联系电话:81097467;邮箱:jiangyuanyuan@gz.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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