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2年度南宁市高层次创新平台建设认定后补助奖励资金下达,共计18项,财政科技经费共计260万元。其中,自治区重点实验室认定后补助2项,财政科技经费100万元;南宁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后补助16项,财政科技经费160万元。
请严格按照《南宁市本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南科规〔2022〕7号)文件规定使用科技拨款经费,各单位将获得的支持经费用于单位的科技创新活动和研发投入。
特此通知。
2023年3月24日
(联系人:许承杰,5533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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