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有关单位:
根据《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通知》(佛科函〔2023〕22号)文件要求,为做好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现将顺德区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在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开展,全年分3批次受理,每家企业只能申报1次,具体申报时间安排见下表:
二、申报企业范围
(一)我区行政区域内注册1年以上的居民企业,且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有关规定。
(二)2020年通过高企认定的企业,今年高企资格期满终止,须提出重新认定申请(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要求,自2016年起,高企3年有效期满不再复审,均须重新认定)。2020年认定为高企的企业,名称或注册地发生变化的,须先完成高企相关事项变更,同时完成高企年报填报,再进行高企认定申报。
(三)2021年、2022年认定的高企有效期未满,不得提前申报认定。
三、申报流程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在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开展,企业须先后登录“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高新技术企业办理入口(网址:https://fuwu.most.gov.cn/html/zxbl/)和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pro.gdstc.gd.gov.cn/)完成注册登记并在线填写和提交申报材料(具体操作详见附件1)。
四、工作要求
(一)申报企业须对申报材料以及告知承诺的证明事项的真实性负责,确保提交的高企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在申报系统选择的主管部门应为“顺德区科学技术局”,选择错误的请及时进行更改,否则无法完成申报。
(二)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条件的企业,填写高企申报材料前应先在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平台”(网址:https://fuwu.most.gov.cn/html/zxbl/)提交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材料,并将申报成功的截图作为证明材料上传到高企申报资料的附件清单中。
(三)各镇(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需组织工作人员实地核查申报企业信息,客观记录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现场核实意见表》(见附件2)按批次递交至区科学技术局。
(四)为深化“放管服”改革部署,便捷企业申请高企认定,2023年起高企认定不需要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五、专家预评审
为帮助我区申报企业完善高企认定申报材料及提高申报通过率,我局委托顺德区高新技术企业协会为各企业提供免费的专家预评审服务,企业如有需要可与协会联系预约服务时间。
六、联系方式
大良经发办 黎敏华 29938240
刘兆林 29938261
容桂经发办 申伟良 28381588
梁柏铭 28888065
伦教经发办 黄继铭 27720001
勒流经发办 梁嘉雯 25533386
陈村经发办 区润初 23833355
苏火龙 23836781
北滘经发办 程颖诗 26335932
乐从经发办 陈浩铭 28331210
龙江经发办 蔡冠维 23366244
杏坛经发办 黄翊景 27388677
均安经发办 莫甄壑 25518319
区科学技术局黄志斌 22830363
区高新技术企业协会 赵金波 22809226
陈健添 22809109
佛山市顺德区科学技术局
2023年3月23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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