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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参加2023中关村论坛展览(科博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23日 19:12:42 发布部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收藏

  各地州市科技局,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

  科学技术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国资委、中科院、工程院、中国科协、北京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中关村论坛将于2023年5月25日至30日在北京市举办,中国北京国际科技产业博览会作为中关村论坛的展览板块,简称中关村论坛展览(科博会),与中关村论坛同期举办。

  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自治区科技厅牵头负责本届“科博会”组团参展工作。本届“科博会”新疆展团将紧密围绕“开放合作·共享未来”主题组织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的高精尖项目参展展示,对丝绸之路经济带创新驱动发展试验区、乌昌石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进行宣传推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及地点

  (一)会议时间:2023年5月25至30日;

  报到时间:2023年5月23至24日。

  (二)会议地点: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展示中心;

  报到地点:新疆大厦(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7号)

  二、组团方式

  (一)由自治区人民政府统一组团参展。

  (二)各地州市推荐1~3项参展项目,所有参展项目由自治区科技厅统一对接、筛选。

  (三)各地州市科技局负责组织所属地州市科技企业并带队参展参会。

  (四)自治区教育厅负责组织新疆大学、新疆医科大学、新疆农业大学、新疆工程学院等高等院校参展参会。

  三、参展费用

  新疆展团将统一布展,展位费、特装费、展板设计制作费、证件费由新疆科技项目服务中心统一支付。参会参展人员住宿费、餐费、交通费自行承担。

  四、相关要求

  (一)参展单位须填写《2023中关村论坛展览(科博会)参展项目申报信息》(附件1)。

  (二)参展单位须提供企业LOGO原图及参展项目图片素材(5~8张JPEG格式的图片,像素大小不低于120点/厘米)。

  (三)参展参会单位须填写《2023中关村论坛展览(科博会)参会人员报名及住宿登记表》(附件2)并提供参展参会人员一寸免冠照片(照片以姓名来命名,底色为纯色即可)。

  (四)请各参展参会企业于4月15日前,将以上两个文件及相关图片素材统一放在一个文件夹内(文件夹以企业全称命名),然后形成压缩包发送至 kjthjb@126.com邮箱内。

  (五)有意向借助“科博会”平台开展签约活动的单位,请于4月15日前将相关活动方案报送自治区科技厅。

  五、注意事项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参展参会单位和洽谈签约项目,充分利用“科博会”的平台,宣传推介我区科技成果,促进疆内外合作与交流。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崔 奇、宋英明、沈联海  0991-3626571、3826727

  邮箱:kjthjb@126.com

附件下载
2023中关村论坛展览(科博会)参展项目申报信息.docx
附件下载
2023中关村论坛展览(科博会)参会人员报名及住宿登记表.docx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3年3月23日

(责任编辑:zhangcong)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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