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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区人民政府关于转发2023年度广州市第一批知识产权项目(促进类)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23日 09:10:58 发布部门:南沙区人民政府 收藏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现将《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广州市第一批知识产权项目(促进类)申报指南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按要求积极申报。

  根据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要求,具体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我局负责受理审核申报主体为南沙区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以电子证照所载地址为准)提交的申请材料,申报人在申报系统正确选择对应的区知识产权局作为项目受理、审核单位,以免影响审查进度;

  二、申报单位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上服务窗口”-“公共服务”(网址: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branch-hall?orgCode=MB2C91891),进入“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区局审批)”栏目,选择对应事项,点击“立即办理”,单位使用法人账户、个人使用个人账户登录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进入网上申报流程,不接受使用个人账户申报法人事项;

  三、申报人须将申报材料扫描后按顺序制作成彩色PDF格式电子版(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按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在申报系统中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申报材料电子版;

  四、区知识产权局受理和审核申报材料。经审查须补正材料的,区知识产权局应当一次告知申报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报人应自接到补正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要求一次性补正,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五、申报人如不方便使用网上申报,也可带齐申报材料,到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政策兑现窗口(广州市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办理。

  六、申报时间为2023年3月22日至2023年4月28日(星期五)17:00时截止,逾期不再受理。

  广州市南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22日

(责任编辑:zhangcong)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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