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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22日 17:15:33 发布部门:南海区科学技术局 收藏

  各镇(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企”)认定工作已开始,根据《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佛科函〔2023〕22号,附件)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高企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安排

  2023年高企认定申报分3批次,每家企业只能申报1次。南海区有关工作时间安排如下(见附件):

附件下载
申报时间安排.docx

  二、申报企业范围

  (一)我区行政区域内注册1年以上,且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认定办法》)第十一条有关规定的企业。

  (二)2020年通过高企认定的企业,今年高企资格期满终止,须提出重新认定申请。2020年认定高企的企业,名称或注册地发生变化的,须先完成高企相关事项变更,同时完成高企年报填报,再进行高企认定申报。

  (三)2021、2022年认定的高企有效期未满,不得提前重新认定。

  三、专家预评审安排

  为帮助企业完善高企认定申报材料,提高申报通过率,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委托佛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协会为申报企业提供免费的专家预评审服务。专家预评审分为线上预审和现场预审两种方式,企业可通过微信公众号“佛山高新协会”预约办理。

  (一)线上预评审服务流程

  1.填报申报材料。企业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要求,在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上填写好完整的高企申报资料。

  2.预约登记。企业填写好高企申报资料后,可通过微信公众号“佛山高新协会”的报名入口填写好相关信息即可预约评审服务。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高企申报批次

  预约截止时间

  第一批

  7月6日

  第二批

  8月6日

  第三批

  9月6日

  3.专家评审。工作人员在收到企业预约信息并确实企业资料填写情况后,将为每一家企业安排一名对应技术领域的技术专家和财务专家对企业的申请资料进行线上预审。

  4.专家意见反馈。工作人员将专家的评审意见以邮件形式反馈到企业联系人邮箱。

  5.修改申报材料。企业收到反馈意见后,可根据专家意见对申报材料进行修改及完善。

  (二)现场预评审服务流程

  1.填报申报材料。企业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要求,在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上填写好完整的高企申报资料。

  2.预约登记。企业填写好高企申报资料后,留意佛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协会发布的现场预评审会议通知,按照要求进行预约。协会在收到企业预约登记后,确认好企业的评审时间安排并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企业。

  3.打印申报材料。企业收到确认信息后从系统导出高企申报材料(一式两份)。

  4.专家评审。企业代表在规定的时间段,带齐申报材料参与专家预评审。

  5.评审安排。现场预评审时间及地点安排由佛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协会另行通知。

  (三)联系方式

  佛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协会:廖先生,82229485;

  潘先生,82221133。

  四、现场核查与审核推荐

  申报企业对提交的高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区科技局将对本年申报高企认定的企业材料反馈至各镇(街道)经发办,各镇(街道)经发办需按相关工作指引组织有关人员现场核实企业申报信息,重点对企业实际经营情况、人员情况、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情况、研发条件和组织管理、申报数据与汇算清缴数据一致性、重点对企业实际经营情况、科技活动人员、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情况、研发组织、申报数据与汇算清缴数据一致性、企业申报名称与注册号等信息是否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的企业信息完全一致、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是否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违法行为等开展核查,客观记录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形式审查意见表》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现场核实意见表》,签名盖章后分别于7月6日(第一批)、8月8日(第二批)、9月7日(第三批)前递交到区科技局,由区科技局汇总报送至市科技局。

  五、其它事项

  (一)企业应树立自主申报的意识,将申报认定过程作为提升企业科研管理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契机和途径,支持企业内部培养专业团队和专职人员统筹高企内部管理和认定申报工作。申报企业须对申报材料以及告知承诺的证明事项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并查实,省高企认定办将按照《认定办法》的相关规定取消企业高企资格,追缴违规所获的税收减免、财政奖补资金,对涉及违法的,移送相关职能部门处理。

  (二)申报企业须确保申报材料填写准确、完整。注意单位信息中的主管单位应为“佛山市南海区科学技术局”,选择错误的请及时进行变更。

  (三)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条件的企业,填写高企申报材料前应先在“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网(https://fuwu.most.gov.cn/)提交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材料,并将申报成功的截图作为证明材料上传到高企申报资料的附件中。

  (四)为深化“放管服”改革部署,便捷企业申请高企认定,企业无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六、联系方式

  桂城街道经发办:杨先生,86792317;李先生,81812392;

  九江镇经发办:曾先生,86589035;

  西樵镇经发办:区先生,86863668,黄小姐,86827729;

  丹灶镇经发办:张小姐、梁小姐,85431366;

  冯先生,86605213;

  狮山镇经发办:刘先生,86681027;

  孙先生、蔡小姐,86683862;

  大沥镇经发办:姜先生,85562023;

  里水镇经发办:梁小姐,85662270;

  区生产力促进中心:梁小姐、李小姐,86089186;

  区科学技术局:王先生,86331271;

  佛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协会:廖先生,82229485;

  潘先生,82221133;

  市科学技术局:陈先生,83355498。

附件下载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pdf

  佛山市南海区科学技术局

  2023年3月22日

(责任编辑:zhangcong)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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