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青岛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青科规〔2022〕4号)、《关于组织2023年度青岛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的通知》(青科资字〔2023〕4号)等要求,市科技局组织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对通过主管部门推荐的2023年青岛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进行了形式审查,现将形式审查结果予以公布。
请项目主管部门、申请人登录“青岛市科技计划项目服务平台(试用版)”(http://222.173.102.106:28090),查询所申报项目的状态,形式审查通过的项目状态栏显示“形式审查通过”,形式审查不通过的项目状态栏显示“审核中”。如有异议,请向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反映,由主管部门于2023年3月24日17:00之前提交书面反映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提出异议时,应对有异议的具体问题清楚表述,并尽可能提供事实依据,并写明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1号
邮编:266071
传真:85911333
联系处室及电话:
基础研究处 85911336
青岛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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