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实施办法的通知》(深人社规〔2019〕11号)规定,现将经审核拟发放的光明区第四批企业新型学徒制预支补贴名单予以公示(申请企业名单及相关情况见附件)。公示期为2023年3月22日至2023年3月28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光明区人力资源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地址:光明区光明街道广场路1号广场路办公区611办公室;邮编:518107;联系人:黎展鹏;联系电话:0755-88210616)。
反映情况和问题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以示负责。我局将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按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处理。
深圳市光明区人力资源局
202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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