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和个人:
为落实《关于推动智能传感器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规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智能传感器产业专项扶持计划”的组织实施,根据《深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府规〔2018〕12号)有关规定,我局起草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智能传感器产业专项扶持计划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为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起草质量,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现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智能传感器产业专项扶持计划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3年4月20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书面意见邮寄至我局,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深圳市民中心C区3137室,邮编518035,联系电话:88101602,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书面意见发送至邮箱:yupf@gxj.sz.gov.cn。
特此通告。
附件:
1.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智能传感器产业专项扶持计划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2.关于智能传感器产业专项扶持计划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的编制说明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3月19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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