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南沙区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扶持办法》有关规定,经企业申报(增产奖励、专职人员补贴为免申即享)、各有关部门核查、评审小组会议审定等程序,现对增产奖励、专职人员补贴、资金配套审核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3月21—27日(5个工作日)。
如对公示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书面提出。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得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意见请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对收到的异议,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增产奖励、专职人员补贴审核结果由企业自愿申请,企业应自查没有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产品(服务)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近三年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情况,并及时向所属镇街经济办报送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联系人:陈小姐,电 话:020-39910553
地 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行政中心D栋二楼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3月21日
原文链接:
免责声明:
本站(华夏泰科)部分信息来源于有关部门官方公示信息,本站进行整理发布,如果信息涉及侵权,请提供权属证明,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
TOP
客服
电话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