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外贸企业:
根据《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高明区促进外贸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明府办〔2022〕12号)、《佛山市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关于做好2022年高明区促进外贸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外贸新业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明经济〔2022〕107号)等文件精神。前期我局经组织企业申报、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等程序,已初步完成评审工作,现将2022年高明区促进外贸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外贸新业态项目)评审结果在佛山市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网站(http://www.gaoming.gov.cn/gzjg/zfgzbm/qjjkjcjj/)上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和书面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和书面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2年3月21日至3月27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李迎春
联系电话:0757-88821680
佛山市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202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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