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2022年省全面开放(第二批)专项资金补充项目,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增强社会知情权和监督权,现将符合评审条件的项目名单予以公示。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反映情况要客观具体,实事求是,来信来电要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2023年3月21日至3月27日)
受理单位:外贸管理科(抚顺市顺城区临江路东段振兴大厦B座1125)
电话:5750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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